浅谈当前职务犯罪发展态势及防治建议

浅谈当前职务犯罪发展态势及防治建议

钟海青杨海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江西瑞金342500)

摘要:本文深入剖析当前职务犯罪案件发展趋势,并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健全机制落实制度、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能和打防并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等方面提出防治职务犯罪建议。

关键词:职务犯罪;惩防体系;健全机制;防治建议

中图分类号:D9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035(2013)11-0000-01

一、职务犯罪案件发展趋势

1.犯罪领域广泛、热点部门依然突出。

从当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看,涉嫌职务犯罪的不仅是负有社会管理和资源分配的部门如行政、司法、土地、金融等部门,而且还在教育、文化等传统上认为是“清水衙门”的部门中相继出现,并逐步向一些新领域如中石化、保险等国企延伸,同时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等依然是权力寻租的热点部位。

2.权钱交易类犯罪频发。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只要有经济领域的热点出现,职务犯罪的触角便伸向哪里。职务犯罪在一些经济热点领域的突出表现形式为“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金钱借助于权力,权力置换为金钱,权力在行贿方的眼中已经成为“按价付款”的产物,什么地位的人、管什么用,付多少钱,已经成为一些行业行贿方心照不宣的秘密。

3.窝案串案更加突出。

当前职务犯罪呈现出“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特点,一揪一串,涉案人员较多、金额较大。随着各单位规章制度的健全,一人单独实施犯罪的难度加大,没有其他有关人员的配合,难以完成,因而职务案件窝案增多,往往是一端一窝。

4.犯罪人员趋于高学历化,作案手段隐蔽性强。

职务犯罪主体趋于高学历,文化素质、社会地位较高,其社会阅历丰富,着手犯罪前都是深思熟虑,作案手段颇为狡猾,具有极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反侦查性,增大了侦破职务犯罪的难度。

二、防治职务犯罪建议

结合当前职务犯罪的发展变化趋势,根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必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以此作为工作主线,与其他预防工作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一)在预防大格局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建议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的预防大格局。有力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全面构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基层组织“三位一体”的惩防体系立体化格局,并适时向城区各街道、社区延伸,不断拓宽惩防体系建设的覆盖面。

坚持整体规划、分层推进原则,逐层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以党建工作项目化为契机,把各乡镇机关和村级组织当重点,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新机制,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为重点,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惩防体系建设;以政府投资项目的预决算、施工、资金调拨等环节监管为重点,兼顾市直各单位、各部门廉政体制完善,全面推进党政机关惩防体系建设。

(二)健全机制,完善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1.加强教育,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充分利用爱国主义等教育基地,组织各级干部前往接受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2.强化监督,建立防范机制。建议成立有相关单位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强化党内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协调职能作用,整合检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监督力量和资源,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实现预防工作信息共享,做到各司其责,构建“不敢为”的职务犯罪防范机制。

3.严肃权威,落实任前征求意见机制。凡任用、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坚持到纪委、检察机关了解拟任用、提拔对象的廉洁状况,防止带病提拔,严把领导干部任用关,有效保证领导干部提拔的严肃性。

4.跟踪管理,建立工作考核机制。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单位和个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切实增强各单位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感。

(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能作用。

1.围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国土、规划、房管及城投等部门,重点推进建设项目和国有资产的信息公开、管理透明,坚决遏制上述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

2.围绕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个案预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对案发单位存在的非规范职务行为和易发职务犯罪隐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及时提出建议并要求其整改,并适时开展警示教育。

3.围绕创新社会廉洁准入管理机制,进一步抓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普遍开展行贿犯罪档案的受理和查询工作,并在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个人和法人,取消参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的资格,推进检察机关与社会诚信管理系统的联网对接。同时建立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预防工作备案制度,创新社会廉洁准入管理机制,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建设。

(四)打防并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加强监督最有力的手段,是一种特殊的预防,也是反腐倡廉取信于民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要继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对各类职务犯罪的打击和惩治力度,根据当前案件特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办发生在部分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等4个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并且结合办案,预防工作稳步跟进,做到打击与预防同步进行,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从而取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良好效果。

作者简介:

1.钟海青(1978-),男,汉族,江西瑞金人,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法警。

2.杨海(1972-),男,汉族,江西瑞金人,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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