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行为论文-王成

取证行为论文-王成

导读:本文包含了取证行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船舶违章,水上交通,海事局,电子巡航

取证行为论文文献综述

王成[1](2019)在《基于多元信号的海事违法行为取证系统建设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其中涉及船舶违章的水上交通事故占有相当的比例,造成了重大人命和财产损失。仅依靠传统的海巡警现场纠正违法行为的执法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代水上交通管理发展的需求,以现代科技手段为基础的非现场执法方式应运而生,并迅速成为国际上推行的水上交通管理手段。海事违章取证系统是目前正在运行中的长江海事电子巡航系统的重要补充,通过提升非现场执法取证技术手段的水平,不仅将促进水上安全管理和水运行业管理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台阶,还将进一步促进海事局水上执法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本文来源于《通讯世界》期刊2019年09期)

何利东[2](2019)在《关于海事违法行为调查取证经验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海事监管中,执法人员经常会发现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在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之前,必须在案件调查中获取有效的证据,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直接关系到违法案件的顺利结案。结合在海事窗口行政处罚和执法大队现场执法的经历,分析海事违法行为调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海事违法行为调查取证的经验,供海事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参考。(本文来源于《世界海运》期刊2019年09期)

陈锐湘[3](2019)在《窃电行为的取证问题及解决策略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科学技术发展至上的背景下,我国整体的电力配电网络系统的规模建设也逐渐得到了优化与改善,营销手段也逐渐规范了起来,在增强营销质量的同时,电力企业也相继出台有力的手段严抓各种窃电行为,将企业的降损提升到新的高度,但由于电能这种物质的特殊性质,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窃电的手段变化也层出不穷,熟练掌握我国的法律法规,这给电力企业的反窃电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针对这些问题,需要电力企业加强用电检查工作的力度,严厉打击不法窃电的行为,确保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不会受到影响,本文简单地阐述了当前电力企业完善用电检查管理机制路径,并重点分析了当前如何有效获取窃电行为的取证的途径,最后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供借鉴。(本文来源于《科技视界》期刊2019年24期)

许秋伊,张浩[4](2019)在《微商走私犯罪行为调查取证研究——以江苏省微商走私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微信、微博等电子平台使用范围及频度飞速提升,微商开始逐渐成为商业交易的新型重要模式。某些不法分子利用微商进行走私犯罪,并凭借其独特的线上交流线下交货作案方式给调查取证工作设置了一定的考验。该文以江苏省为例,对利用微商平台进行走私犯罪的案件的活动进行讨论,通过研究该类案件证据的特殊性和取证的困难原因,从证据获取和保存方面提供了解决方案。(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18期)

王张明[5](2019)在《网销医械怎么管?违法行为与取证方式分解》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随着网络购物的发展而逐渐兴起,但由于网络销售的虚拟性、灵活性、独立性、跨地域性、隐匿性、易转移性等特点,造成了监管手段滞后、监管管辖职权不明、调查取证困难、执法依据欠缺等诸多难题。监管难加上网络经营灵活、机动、起点低,导致部分网站医(本文来源于《医药经济报》期刊2019-06-24)

李明扬[6](2018)在《网络餐饮经营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策略》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食品药品网络经营尤其是网络餐饮经营迅猛发展,成为监管执法的突出和难点问题。网络餐饮经营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具有不同于传统取证的特点,其虚拟性、隐蔽性和远程性对监管执法的调查取证提出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笔者对网络餐饮经营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方式和策略进(本文来源于《中国医药报》期刊2018-09-17)

王张明[7](2018)在《取证有据可循 分步谨慎操作》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售医疗器械发展得如火如荼。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跨地域性、隐匿性、易转移性等特点,造成了网售器械监管手段滞后、监管管辖职权不明、调查取证困难、执法依据欠缺等诸多问题。网络执法电子证据的取得与直接面对相对人的执法取证过程有很大的不同(本文来源于《中国医药报》期刊2018-09-07)

陈玉[8](2018)在《大学生违纪行为构成要件与调查取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调查取证是高校学生违纪处分的核心和基础环节。大学生违纪行为种类繁多、特点各异,而学校调查取证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能力相对不强,很难保证调查取证质量。文章试图以大学生违纪构成要件为切入点寻找快捷高效的调查取证路径。(本文来源于《高教学刊》期刊2018年17期)

张硕[9](2018)在《论行政非法取证行为程序性制裁——兼评《行政诉讼法》第43条第3款》一文中研究指出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43条第3款正式在法律层面确立了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一程序性制裁方式是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行政诉讼中推广适用的产物。但在法理层面,这一制度移植可能存在"隐性"缺陷:从制裁的合宪性角度而言,法官排除证据可能会侵犯行政机关的事实认定权;从制裁依据的角度而言,诉讼证据规则不能用以指导行政事实认定;从制裁手段的角度而言,排除证据与行政诉讼固有的"认定程序违法"存在适用冲突;从制裁结果的角度而言,在行政行为作出后排除证据起不到"震慑"作用。所以,不宜在行政诉讼中实行非法证据排除。为惩戒行政违法取证行为,应在行政决定作出前适用排除非法证据的制裁方式;在行政复议阶段,可选择适用排除证据或认定程序违法的制裁方式;在行政诉讼阶段,仅能用程序违法的诉讼法律后果制裁违法取证行为。(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8年09期)

隋明照[10](2018)在《出版社该如何“见招拆招”》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一直是让出版社头疼的问题。电商平台制售盗版图书、非法提供电子版的问题仍然存在,通过网盘、在线词典传播侵权盗版内容等新的侵权形式层出不穷。针对这一问题,近日中国文字着作权协会组织的第14期沙龙以“出版单位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实务与经验”为(本文来源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期刊2018-06-28)

取证行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海事监管中,执法人员经常会发现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在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之前,必须在案件调查中获取有效的证据,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直接关系到违法案件的顺利结案。结合在海事窗口行政处罚和执法大队现场执法的经历,分析海事违法行为调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海事违法行为调查取证的经验,供海事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参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取证行为论文参考文献

[1].王成.基于多元信号的海事违法行为取证系统建设研究[J].通讯世界.2019

[2].何利东.关于海事违法行为调查取证经验的探讨[J].世界海运.2019

[3].陈锐湘.窃电行为的取证问题及解决策略分析[J].科技视界.2019

[4].许秋伊,张浩.微商走私犯罪行为调查取证研究——以江苏省微商走私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9

[5].王张明.网销医械怎么管?违法行为与取证方式分解[N].医药经济报.2019

[6].李明扬.网络餐饮经营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策略[N].中国医药报.2018

[7].王张明.取证有据可循分步谨慎操作[N].中国医药报.2018

[8].陈玉.大学生违纪行为构成要件与调查取证研究[J].高教学刊.2018

[9].张硕.论行政非法取证行为程序性制裁——兼评《行政诉讼法》第43条第3款[J].河北法学.2018

[10].隋明照.出版社该如何“见招拆招”[N].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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