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纷争论文-陈岭

水利纷争论文-陈岭

导读:本文包含了水利纷争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民国前期,江南,水利纷争,政治运作

水利纷争论文文献综述

陈岭[1](2017)在《民国前期江南水利纷争与地方政治运作——以苏浙太湖水利工程局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地方社会运行的重要一环,水利事业不仅是公益关怀展示的空间,同时也是地方权势进行利益争夺的重要平台。民国前期太湖流域水利争论纷繁复杂,苏浙太湖水利工程局无疑是各种争端中的焦点所在,对其成立背景及相关事件进行细致分析,可以讨论在政权更替背景下的江南地方精英如何通过水利事业参与地方政治。研究表明,民国前期江南地区极为复杂的水利纷争不仅体现了传统以来太湖流域的区域利益之争,更折射出在中枢政权未稳之时江南地方精英对权势格局的争夺。(本文来源于《中国农史》期刊2017年06期)

嘉日姆几[2](2015)在《民族问题社会建构的随机过程与马尔可夫性策略——云南黑树林地区水利纷争民族问题化的人类学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通过解读云南黑树林地区水利纷争民族问题化的历史过程,揭示出民族问题社会建构的随机过程与人为因素之关系,来讨论政府应对此问题的策略与方式。认为政府用马尔可夫性策略处置随机过程的实践行之有效,其原理就在于将随机过程转化为有序过程来处置;提出民族理论界还未充分认识马尔可夫性策略在处理民族问题中所发挥的建设性意义,其原因在于大家对随机过程的生成、运作机理的认识与研究还不够深入和细致。(本文来源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期刊2015年08期)

于庆华[3](2015)在《清末民初辽河堤坝建设中的水利纷争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辽河作为我国东北南部地区最大的河流,也是我国七大河流之一,自近代以来水患就较为严重,历史记载特别是从清末到民初这一时期水患频发,河水泛滥,淹没田地房屋,伤亡无数,而辽河干流及其支流民众为了防止水患侵袭,或政府组织,或私人募款,沿河修筑堤坝用来保护生命财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修筑堤坝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一些矛盾纠纷,了解并解决这些纠纷对于了解当时东北社会问题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窗口。本文试图从叁个部分来对辽河堤坝建设中出现的水利纷争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辽河干支流水灾、堤坝建设概况及其堤坝建设的纷争概况。首先,系统叙述清末民初时期辽河干支流地区水灾概况,以光绪十四年、宣统叁年以及民国六年、民国十九年的特大水灾为例进行说明。其次,概述了辽河沿岸民众为了防患水灾进行了一系列的堤坝建设活动。另外,大致叙述了因堤坝建设而产生的水利纷争概况。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辽河堤坝建设中水利纷争的类型及其个案探析。首先,详细叙述了水利纷争的类型,包括五个方面:村屯之间因防洪引发的堤坝纷争;防洪与灌溉、航运矛盾引发的堤坝纷争;政府管理不善及官员腐败引发的堤坝纷争;堤坝建设与用地冲突产生的堤坝纷争;围绕堤坝建设筹款产生的堤坝纷争。其次,通过案例描述对辽河堤坝建设中产生的水利纷争进一步解释说明。第叁部分主要对辽河堤坝建设水利纷争问题进行评价。在这一部分详细评价了辽河堤坝建设纷争这一问题,包括:航运与防患水灾引发的纷争最为典型;以调解为主、司法为辅的近代纠纷解决手段取得了一定效果;外国势力的介入使纷争尤为复杂化;尚未形成完善的制度环境;纷争虽经解决,但仍会反复。总之,通过对清末民初时期辽河堤坝建设中产生的水利纷争研究,不仅可以了解到当时矛盾冲突的概况,也给我们当代人了解当时东北社会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5-05-01)

嘉日姆几,石吓沙[4](2014)在《非“民族”的民族问题:黑树林水利纷争的人类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黑树林作为云南省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民族问题"热点"地区,所出现的问题一度被理解为哈尼族因水利纠纷而产生的民族内部矛盾。实际上,它是多民族共同参与的地域性环境纷争,有着水利纠纷民族问题化的形式与内容。政府频繁的区划调整、体制变迁以及各种处理方案,都参与了黑树林水利纠纷的产生与扩散。这一问题的最终化解,源于对非民族因素的关注。故事将启发我们,民族问题除了"自然"因素以外,还有着许多"非自然"因素。民族问题依然是一种社会建构过程,处理民族问题的主体、方式、观念、方案,甚至是组织依然可以参与民族问题的生成;这些过程往往随机发生,因此,民族地区各种社会问题都有着转化为民族问题的可能性。(本文来源于《法律和社会科学》期刊2014年02期)

刘彦波,王荷香[5](2014)在《国家与社会视野下的晚清湖北水利纷争——以光绪年间子贝渊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子贝渊水利纠纷是清代湖北一个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水利纠纷。地方利益集团为了各自利益以邻为壑,冲突不断。而州县官关注赋税的征收与社会的稳定,其畛域成见、本位主义非常明显,难以成为水利纠纷协调者。对于民间的水利纠纷和冲突,州县官在处理水利纠纷时由于其认知的范围以及解决地方水患的考虑深度也未能超出地方的范围,因而呈现狭隘的地域色彩。而督抚为大局起见,有可能会协调民间冲突,通过修建闸口,疏通河流等措施来解决水利纠纷。(本文来源于《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5期)

武明明,姚勇[6](2013)在《民国时期新疆南疆地区的水利纷争与乡村社会》一文中研究指出民国时期的新疆南疆地区,受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对水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争夺的事件时有发生,并最终引酿成水利纠纷,成为当地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水利纠纷的产生和解决对上下游地区民众的心里、当地民间习俗和民众对水利事务的参与意识产生较大影响,以史为鉴,研究民国时期新疆南疆地区的水利纷争与乡村社会对我们今天的绿洲水土资源开发和利用仍有启示意义。(本文来源于《前沿》期刊2013年14期)

陈桂权[7](2013)在《清代川北地区的水利纷争与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清代川北地区的水利纷争,以是否跨越县级行政区划为标准,分为两县间的纷争与县内各灌区间的纷争。相应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确立分水原则与日常堰务管理两部分内容。水利纷争一方面反映了各灌区间的用水矛盾;另一方面,纷争的解决又推动了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完善。分水原则的确立、日常堰务工作的开展是实现水利设施有序灌溉、持续灌溉的重要保证。(本文来源于《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4期)

陈桂权[8](2013)在《清代以降四川水利纷争中集团行为的考察——基于绵竹、什邡二县水利纷争的个案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历史上四川绵竹县与什邡县的水利纷争延续了两个多世纪,其间纷争的主要矛盾因分水原则的变化也发生转移,而在整个水利纷争过程中朱、李、火叁堰的地区本位主义、省府处理纷争的策略、县府对本县堰民的袒护以及地方恶势力的介入等因素使得两县的水利纷争变得更加复杂。最终,只有县府主导,打破相关利益集团间的界限并调整不公平的分水原则才能有效解决水利纷争。如果一味地维护不合理的旧制以求稳定,表面上似乎息事宁人求得一方安定,但始终未找到矛盾纷争的症结所在,久而久之,将使得矛盾更加复杂化。社会积淀的矛盾与问题,只能在不断的利益调节中逐步解决,政府应当不断地调整政策,平衡利益,主导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新的共同体中得到有效的满足。(本文来源于《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1期)

袁兆辉[9](2012)在《洪灌型水利社会的纷争与秩序》一文中研究指出山西尽管是一个水资源相对紧缺的省份,却孕育着多种类型的水利社会。历史时期洪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区域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吕梁山东南麓一带位于山西南部,为山前平原地形,受气候条件影响,引洪灌溉在晋南七县(汾西、襄汾、临汾、洪洞、稷山、新绛、河津)山前平原地带农业生产中的地位显得极为重要。为此,该地区在历史时期大力发展洪水灌溉,引洪灌溉引水、分水设施遍布各渠系,可谓是洪灌型水利社会的代表区域,有着独特的社会历史内涵。但相比之下,以往研究者尚未从社会史的角度对洪灌水利进行深入研究。就吕梁山东南麓洪灌型水利社会来讲,在历史时期逐渐形成的自身独有分水规则,作为该区域用水秩序赖以维持的制度,为构建较为稳定的用水秩序提供了基础,但晚清以来不断发生的水案逐步撼动了长期以来形成用水秩序,当地社会发展也随之受到改变。因此通过分析这一时期该区域民间与官方在面对水利纠纷时的心态与解决方式,可以看出,该地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顺应当地水资源特性,逐渐形成了清浊两用并存的特征。而水资源的如何分配、分水规则的维持与分水规的被打破、改变过程则构成了用水秩序的全部内容,因此,洪灌型水利社会的水利秩序也并非一成不变,它处于动态、长期的调整过程中。而从水利诉讼发生范围与主体双方来看,诉讼的对象局限于同一用水系统内部,诉讼的主体双方也为内部利害相关的村庄,由于诉讼表达了冲突双方坚决维护各自用水权益意志,因此,冲突也成为水利纠纷的重要表现。对此,官府疲于应对,难从根本解决。同时,吕梁山东南麓洪灌型水利社会在长期的用水实践中,形成了极具地域特色的水利文化,不仅是洪灌型水利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洪灌型水利社会自身发展的一大特征,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综上所述,可知本文所涉及洪灌型水利社会与“泉域社会”、“湖泊型水利社会”“汾河流域社会”等同为水利社会的重要类型。通过对中国“水利社会”类型多样性的比较研究,将会有助于学界透视中国社会结构的本质与特征,探讨不同类型纠纷转化为合作背后的国家与地方社会因素,故本文希望通过对山西洪灌型水利社会研究,希望借此弥补、推动、丰富中国的水利社会史研究。(本文来源于《山西大学》期刊2012-06-01)

李嘎[10](2011)在《“罔恤邻封”:北方丰水区的水利纷争与地域社会——以清前中期山东小清河中游沿线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北方丰水区,清前中期小清河中游沿线新城、高苑两县的水利纷争频繁且严重。康熙年间主要表现为清沙泊积水宣泄之争;康熙末年以降随着清沙泊积水的消退,纷争转而表现为清沙泊蓄洪之争,乾隆二十二年的"金万清捏控案"就是此类纷争的典型事件。纷争中分处两县的地方官吏、绅衿、民众各自构成了一个紧密的利益体,形成一种全面对抗的社会关系。省级官员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扮演了关键性角色。两类纷争实则均为避水纠纷,均体现了双方对农地问题的巨大关切。小清河中游一带的政区地理状况、地貌特征、环境因素、落后的行政运作方式导致的低执行力是纷争发生的四大深层原因。(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期刊2011年04期)

水利纷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文章通过解读云南黑树林地区水利纷争民族问题化的历史过程,揭示出民族问题社会建构的随机过程与人为因素之关系,来讨论政府应对此问题的策略与方式。认为政府用马尔可夫性策略处置随机过程的实践行之有效,其原理就在于将随机过程转化为有序过程来处置;提出民族理论界还未充分认识马尔可夫性策略在处理民族问题中所发挥的建设性意义,其原因在于大家对随机过程的生成、运作机理的认识与研究还不够深入和细致。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水利纷争论文参考文献

[1].陈岭.民国前期江南水利纷争与地方政治运作——以苏浙太湖水利工程局为中心[J].中国农史.2017

[2].嘉日姆几.民族问题社会建构的随机过程与马尔可夫性策略——云南黑树林地区水利纷争民族问题化的人类学解读[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5

[3].于庆华.清末民初辽河堤坝建设中的水利纷争研究[D].辽宁大学.2015

[4].嘉日姆几,石吓沙.非“民族”的民族问题:黑树林水利纷争的人类学研究[J].法律和社会科学.2014

[5].刘彦波,王荷香.国家与社会视野下的晚清湖北水利纷争——以光绪年间子贝渊为例[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

[6].武明明,姚勇.民国时期新疆南疆地区的水利纷争与乡村社会[J].前沿.2013

[7].陈桂权.清代川北地区的水利纷争与水资源管理制度[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8].陈桂权.清代以降四川水利纷争中集团行为的考察——基于绵竹、什邡二县水利纷争的个案研究[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9].袁兆辉.洪灌型水利社会的纷争与秩序[D].山西大学.2012

[10].李嘎.“罔恤邻封”:北方丰水区的水利纷争与地域社会——以清前中期山东小清河中游沿线为例[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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