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格性论文-莫初明

法律适格性论文-莫初明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适格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现物出资,适格性,规则

法律适格性论文文献综述

莫初明[1](2007)在《论现物出资标的物的法律适格性》一文中研究指出股东出资方式一直是公司法规范的重点。相比有关现物出资条件的传统评判标准,我国公司法采用的标准更为宽泛、务实,但由于现物出资形式的复杂性,还必须制定更加详尽的规则来完善公司法的规定。(本文来源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07年05期)

朱剑宇[2](2006)在《从《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看转基因产品检疫措施的法律适格性》一文中研究指出以转基因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生物技术在农业、医疗等多方面的发展和运用,为人类战胜饥饿和疾病带来了希望,但同时也带来了种种巨大的风险。作为一把“双刃剑”,现代生物技术已经并将继续对人类社会既有的利益格局和行为规范产生重大、深远而广泛的影响,迫使人类社会既有的法律秩序、法律制度和法律理论随之调整甚至重构,无论在国际法层面上还是在国内法层面上皆然。因此,有关现代生物技术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已经成为国内外法律工作者无可回避的重大任务和挑战。随着转基因产品种植面积的扩大,人们对转基因产品安全性的担忧与日俱增,许多国家纷纷制定了关于转基因产品的贸易措施以保证本国国民生命健康和环境免遭破坏。这些措施的实施引起了转基因产品出口国的诸多不满,以美国为代表的主要转基因产品出口国认为这些措施起到了限制国际贸易的作用,从而剥夺了他们基于WTO本可获得的利益。本文首先从成功援引《SPS协定》的角度出发,论述了一项转基因产品检疫措施要符合《SPS协定》需满足的叁大条件,即国际协调原则、科学证据和风险评估原则、保护适度原则。概括地说,维护各成员实施健康保护的国家主权与实现开放贸易体制利益之间的平衡是《SPS协定》追求并体现的主旨;其次,本文介绍了《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的贸易措施,以及其与《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的冲突,进而指出协调冲突的法律原则和我国的因应之策。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转基因产品国际贸易措施的建议。(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期刊2006-04-01)

陈立虎,朱剑宇[3](2005)在《从《SPS协定》看转基因产品检疫措施的法律适格性》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转基因产品种植面积的扩大,人们对转基因产品安全性的担忧与日俱增,许多国家纷纷制定了关于转基因产品的贸易措施以保证本国国民生命健康和环境免遭破坏。这些措施的实施引起了转基因产品出口国的诸多不满,以美国为代表的主要转基因产品出口国认为这些措施起到了限制国际贸易的作用,从而剥夺了他们基于WTO本可获得的利益。本文主要从成功援引《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协定》(以下简称《SPS协定》)的角度出发,论述了一项转基因产品检疫措施要符合《SPS协定》需满足的条件,并对如何完善我国有关的转基因产品检疫措施提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05年01期)

法律适格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以转基因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生物技术在农业、医疗等多方面的发展和运用,为人类战胜饥饿和疾病带来了希望,但同时也带来了种种巨大的风险。作为一把“双刃剑”,现代生物技术已经并将继续对人类社会既有的利益格局和行为规范产生重大、深远而广泛的影响,迫使人类社会既有的法律秩序、法律制度和法律理论随之调整甚至重构,无论在国际法层面上还是在国内法层面上皆然。因此,有关现代生物技术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已经成为国内外法律工作者无可回避的重大任务和挑战。随着转基因产品种植面积的扩大,人们对转基因产品安全性的担忧与日俱增,许多国家纷纷制定了关于转基因产品的贸易措施以保证本国国民生命健康和环境免遭破坏。这些措施的实施引起了转基因产品出口国的诸多不满,以美国为代表的主要转基因产品出口国认为这些措施起到了限制国际贸易的作用,从而剥夺了他们基于WTO本可获得的利益。本文首先从成功援引《SPS协定》的角度出发,论述了一项转基因产品检疫措施要符合《SPS协定》需满足的叁大条件,即国际协调原则、科学证据和风险评估原则、保护适度原则。概括地说,维护各成员实施健康保护的国家主权与实现开放贸易体制利益之间的平衡是《SPS协定》追求并体现的主旨;其次,本文介绍了《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的贸易措施,以及其与《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的冲突,进而指出协调冲突的法律原则和我国的因应之策。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转基因产品国际贸易措施的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适格性论文参考文献

[1].莫初明.论现物出资标的物的法律适格性[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

[2].朱剑宇.从《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看转基因产品检疫措施的法律适格性[D].苏州大学.2006

[3].陈立虎,朱剑宇.从《SPS协定》看转基因产品检疫措施的法律适格性[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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