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皮试的记录探讨

关于皮试的记录探讨

何代春蒲迎春(宁南县人民医院四川宁南615400)

【中图分类号】R4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1752(2012)09-0317-01

临床上抗生素的应用很广泛,在使用之前都需要做皮试,待皮试阴性后,方可使用。

护理工作规则要求护士每做一个皮试都必须签全名、时间并落实到分钟。也就是一直常用的在医嘱上签:做皮试的时间(落实到分钟)、做皮试的护士(签全名)。例如:几时几分;某某某。待15-20分钟后看皮试阴性后就可执行医嘱了。如果是阳性就不能使用此种抗生素。

随着病员及家属对护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对护士做皮试的签字提出了问题。

1.临床上常遇到要交接班时做皮试,由于还不到看皮试时间,常会交由接班护士去看皮试。

2.做皮试是一人,而看皮试又是另一人,这样就有两个护士在执行这个医嘱,我院多次遇到这种情况,相信其它医院也存在这种情况,病人及家属常常会指责护士不认真负责,甚至指责护士没看皮试等等。常常引起护患纠纷,所以现在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就两人都在医嘱上签字,做皮试的护士先签全名、时间并落实到分钟后打一斜线,看皮试的护士在斜线后再签全名、时间同样落实到分钟。例如:几时几分/几时几分;某某某/某某某。

此方法方便,责任明确,病人及家属再无话可说,反应良好,协调了护患关系。可以推广应用。

误区:现在有的护士签皮试时间是签的看皮试时间,而不是做皮试时间,这是错误的应纠正。因为:如果你遇到的是一个高敏体质的人,做皮试后签的是看皮试时间那还没到看皮试的时间就发生了过敏,那你怎么解释,所以此方法不对,必须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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