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2-2014年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监管情况分析

深圳市2012-2014年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监管情况分析

秦晓燕郭志勇吴俊华(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广东深圳518000)

[摘要]通过对2012-2014年放射诊疗监督执法情况进行分析法取得在较大进展,掌握放射诊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管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结果表明放射诊疗监管工作应从源头做起,法规的修订势在必行,而队伍建设和医疗机构自身管理的完善是取得放射诊疗监管成效的关键。

[关键词]放射诊疗;监督;许可;处罚

[中图分类号]R730.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20(2015)10-311-02

随着放射诊疗技术的不断推进,为促进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规范,我市按监督与建设并举、审批和规范化管理并重、处罚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强化培训、加大执法力度等,取得了一定成效。笔者对近三年放射诊疗监督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完善队伍建设、促进医疗机构日常自我管理、完善法制建设、加强监督至关重要。

1.基本情况

1.1放射诊疗机构情况

从2012年到2014年,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放射诊疗机构许可数量基本持平,2014年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牙科诊所放射诊疗许可条件后,本市首次将牙科诊所纳入许可范畴,故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数量有较大增长,主要是牙科诊所的牙片机、牙科CT、牙全景机等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设备以更新为主。(见表1)

备注:医疗机构同时开展多项放射诊疗工作,因此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数大于放射诊疗机构总数。

1.2监管队伍情况

我市放射诊疗监管呈现出两级行政、三级架构的形式。行政管理由市、区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而日常监督许可工作由市、区、街道三级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区、街道卫生监督机构同属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执法机构。

从2012年起,我市在市监督局设立独立的放射诊疗监督科,3名监督员;各区(新区)、街道卫生监督所均未设专门的放射卫生监督科及放射卫生监督员。三个区实行片区综合执法,7个区及区下属11个街道的放射卫生监督任务由职业卫生监督科或医疗监督科兼顾进行,全市涉及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共有60余人,基层无专业放射卫生监督员且人员变动较大的现状制约着基层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发展。

1.3技术服务机构情况

2012年和2013年我市仅有一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014年新增2家民营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本市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有3家,其中有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评价资质3家、个人剂量服务资质2家、乙级评价资质2家。放射诊疗设备检测目前只能承但我市介入和部分X射线放射诊疗设备检测。

2.监督执法业务实施情况及分析

2.1放射诊疗监督情况分析

2012-2014年以来,每年对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家次达253、330、512家次,监督覆盖率均达到100%。年平均监督家次达到1.27、1.68、1.93,监督频次及文书发放均呈逐年增加。但从监督的深度来看,由于监督队伍的不完善、专业性不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主要从依法执业的角度进行监督,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过程的监督较少涉及。

2.2校验、变更情况及分析

2012-2014年度,全市放射诊疗校验数量基本持平(见表2)。由于《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发证时间、发证机关可能存在不是同级行政机关的情形,于是在《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过程中极难做到同时校验;并且部分医疗机构在校验年度进行了设备、项目的增加,也无法做到同时校验的情况。

2.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情况及分析2012-2014年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情况见表3,由此可见审查数量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在2014年在较大增幅。一方面是监督执法的力度不断加强,另一方面,随着法规培训宣传工作的不断推进,医疗机构对法规要求逐步明确。

2.4处罚情况及分析

从2012年到2014年,深圳市放射诊疗案件查处情况可见表4,查处的违法案件数量及罚款金额呈逐年递增趋势,但从处罚的总金额上可见未有大宗案件的处罚案例。处罚案由集中在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46/143)、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37/143)及未按时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18/143)。与其他市处罚案由上有不同之处[1]。

3.对放射诊疗管理的思考

3.1建立和完善放射卫生监管队伍

本市放射诊疗监督管理工作从2006年起步,2006-2011年全市呈现无人、无编放射卫生监管的困难时期,放射诊疗监管呈现散漫状态。2012年市级争取到了放射诊疗监管编制并设立专门监督科室后,全市放射诊疗统一监管标准,从许可抓起,先后完善监督指引、许可指引、医疗机构办证要求等,全市放射诊疗管理的规范程序基本建立。但是区、街道目前均呈无人无编情况,放射诊疗监督管理其他专业监督员兼任,放射诊疗工作的纵深发展成了瓶颈制约。因此国家在明确放射诊疗职能后,能对执法人员的配置进行合理设定,以保证各项工作均衡发展。而技术服务机构方面,本市放射诊疗机构的业务能力未能满足本市放射诊疗项目,外省备案的服务机构和本省其他放射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市放射诊疗检测评价起到了补充作用,但也呈现对其技术规范性监管难的问题。

3.2加强医疗机构领导的法律意识与医疗机构自我管理能力目前所有放射诊疗管理针对的是放射诊疗单位,而公共卫生职能在医疗机构中重视不足,管理过程出现未经许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超出许可范围开展放射诊疗工作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不及时、未能按时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等情况。而放射诊疗的规范化主要靠医疗机构自觉履行法律职责,本市在监管过程中注重将监督结果与院方领导的反溃,将放射诊疗管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质量整体评估内容,加大对医疗机构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培训,得到较好的效果,目前放射诊疗自我管理模式已在各大医疗机构逐步建立,效果明显。

3.3修订相关规章和标准,简化放射诊疗管理流程

国家大提倡大力去除非行政许可下,未作修订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形同虚设,成了放射诊疗监管尴尬的一面。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开展需经过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放射诊疗许可、诊疗科目核准四个许可审批项目以及《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紧张的医疗资源和较长的评价及审查时间形在极大的冲突。国家对X射线影像诊断已有明确的标准[2],医疗机构可以按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因此,笔者认为分级分类减化管理势在必行,可减化预评价审查、去除校验,对牙科等X射线影像诊断放射诊疗项目采取备案管理;并借用香港经验[3],强制性要求不得设定没有明显体征的放射检查,如高中生毕业体检、招工体检、职工年度健康体检的常规项目不得设立有X射线检查,以大量减少人群整体剂量水平。而在法规的设定中合理设立罚款金额,做到责罚相当。

参考文献:

[1]王伟阳,汤宇斌,陈雪峰等.上海市放射诊疗卫生行政处罚现况浅析[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3(29)3:432-433.

[2]《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

[3]秦晓燕,郭志勇.香港放射诊疗管理经验对放射诊疗监管工作的借鉴作用[J].中国卫生监督,2013(20)3:29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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