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构成论文-王莹

权利构成论文-王莹

导读:本文包含了权利构成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历史性权利,南海,他国的态度

权利构成论文文献综述

王莹[1](2019)在《“他国的态度”在历史性权利构成中的法理分析——兼论我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主张》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法上的历史性权利应该存在着一个权利取得、强化和稳固的历史过程,而其他国家的反对态度会构成对一国主张和行使其历史性权利的干扰与阻却。本文从历史性权利构成要素之一的"他国态度"的角度出发,对历史性权利进行法理分析并论述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和作用,以期更好地行使和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本文来源于《边界与海洋研究》期刊2019年03期)

林雨桐,顾郡雯[2](2019)在《国际法主体视角下的历史性权利构成要件》一文中研究指出南海仲裁案引发了学界对于历史性权利的探讨,理论上仍有待研究与丰满之处。从历史性权利的定性为切入点,确定历史性权利的国际习惯属性。进而从国际习惯的物理和心理两个构成要素进行分析,主要分析这两个要素下的主体问题。随着国际法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人行为,可以视为国际法主体的行为。物理要素的主体问题主要探讨民间的实践是否有效,如何将民间实践归于国家实践。物理要素主要针对当今国际法历史性权利中的误区,片面追求一国在某一区域活动的时间可溯及几千几百年以前,但却忽略了实践主体的适格性,并提出主体应适格化。心理要素的主体问题主要探讨,法律确信的主体是仅需要的利害关系国的容忍,还是需要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针对该心理要素问题,提出了逐渐用条约取代历史性权利的一种进路,为解决同类案件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陈永福[3](2018)在《新时代中国劳动权利体系的内在逻辑及其构成》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权利体系并非是对劳动权利进行简单的分类和组合,其是依据一国劳动权利体系的内在逻辑将不同种类的劳动权利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新时代中国劳动权利体系蕴含着深刻的内在逻辑:实现劳动者全面发展是逻辑起点,促进劳动者与劳动法治共同体的互动是逻辑目标,明确劳动权利体系的结构安排是逻辑路径。遵循这一内在逻辑,中国劳动权利体系应当由劳动权利价值体系、劳动权利规范体系和劳动权利运行体系叁个要素所构成。劳动权利价值体系的意义在于将旨在促进劳动者全面发展的权利纳入劳动权利规范体系,劳动权利规范体系的宗旨是明确劳动法治共同体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而劳动权利运行体系的功能则是促进劳动者与劳动法治共同体的互动。(本文来源于《人大法律评论》期刊2018年02期)

李晓慧[4](2019)在《我国录音制作者权利体系的构成和完善——以《着作权法》第叁次修改对录音制作者权利的规定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一般而言,作品创作完成后依赖传播者,使社会公众获得,而録音制作者便是一种重要的传播者。録音技术的发展开辟了録音制作行业的新大陆,给知识产权领域带来了一场法律制度上的新革命。对録音制作者权利进行保护,有利于知识传播和文化繁荣。世界各国对録音制作者权利的保护形式形成了两种法律体系:一种是以法国、德国等国家为代表的作者权法(本文来源于《中国专利与商标》期刊2019年01期)

王军,方龙飞[5](2018)在《多主体实施方法权利要求直接侵权构成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涉及多主体实施方法权利要求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多倾向于从间接侵权和共同侵权理论的角度出发。但是当实施方法的多个主体不构成共同侵权,且在目前判定"间接侵权需以直接侵权为前提"的司法规则的前提下,如何判断直接侵权的成立以及如何确定直接侵权责任人,通常是当事各方以及法官所关注的焦点。本文结合中美两国的司法实践,提出厘清各种法律关系的前提在于准确判断直接侵权行为的成立以及合理确定直接侵权行为人。虽然美国判例法所建立起来的"控制和指导"标准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指引,但是,我们也需注意中美两国不同的司法制度可能会给该原则在中国的适用带来一些问题。(本文来源于《电子知识产权》期刊2018年09期)

周荃,李瑶菲[6](2018)在《权利外观与信赖保护:非法定代表人构成票据表见代理的认定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使用已越来越普遍,但因基本概念不清和实践新问题突出导致对表见代理情形下票据责任的司法认定存在不足。面对票据金融形势的变化,票据追索权纠纷中涉及表见代理的构成,必须厘清票据表见代理与普通商事表见代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以本人授权代理人的权利外观与保护善意相对人之信赖利益之间的逻辑关联性为基础,准确认定非法定代表人构成票据表见代理的代理权外观与实质。同时结合本人过错与票据权利时效等因素考察相对人之善意是否构成及程度,以判断非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理情形下票据责任是否成立。(本文来源于《金融理论与实践》期刊2018年07期)

刘友婷[7](2018)在《夫妻吵架被随手拍上网,“拍客”有错吗?》一文中研究指出【 案情回顾 】2016年6月2日,广东汕头的蔡某在汕头一路段看见林某、陈某发生争吵,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蔡某使用手机将林某扇打其妻子陈某的行为进行视频拍摄,并将视频上传至互联网。林某、陈某次日就此向公安机关报案,蔡某在派出所写下《澄清书(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18-06-02)

齐崇文[8](2018)在《图书馆权利:形态、构成与实现途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学界对图书馆权利的认识始终存在分歧。统一对图书馆权利的认识必须要回到权利本身,从法律角度对图书馆权利的概念、形态、构成进行系统梳理。图书馆权利是公民使用图书馆设施、资源和图书馆管理自身设施、资源、组织机构以及人员的正当性。明确图书馆权利的概念、形态与构成,可以避免图书馆权利的虚设或滥用;厘清图书馆权利与图书馆义务的内在联系,可以克服权利性条款的固有缺陷,将图书馆义务作为图书馆权利实现的根本途径。(本文来源于《图书馆》期刊2018年02期)

赵拥军[9](2017)在《罪犯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罪可构成累犯和数罪并罚》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刑法第六十五条关于累犯认定中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应限缩解释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刑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关于数罪并罚认定中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应平义解释为包含主刑和附加刑执行完毕以前。罪犯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处(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7-12-07)

王若邻[10](2017)在《商品化权受《商标法》在先权利保护的构成要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商品化权作为一项新型知识产权,来源于权利人因自己的姓名、肖像或自己创作的角色、台词、声音而产生的市场吸引力,是一项与市场经营活动和竞争行为密不可分的权利。现阶段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商品化权,商品化权能否被认定为商标法第32条所称的在先权利以及应当满足哪些条件是商标司法实务和理论研究中的难题。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必须梳理商品化权的发展历史及内容并明确"在先权利"的科学内涵,在此基础上借鉴商标法的理论,以知名度、混淆可能性、不良影响等因素为标准,考察商品化权作为在先权利受到商标法保护需要满足的条件。(本文来源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期刊2017年05期)

权利构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南海仲裁案引发了学界对于历史性权利的探讨,理论上仍有待研究与丰满之处。从历史性权利的定性为切入点,确定历史性权利的国际习惯属性。进而从国际习惯的物理和心理两个构成要素进行分析,主要分析这两个要素下的主体问题。随着国际法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人行为,可以视为国际法主体的行为。物理要素的主体问题主要探讨民间的实践是否有效,如何将民间实践归于国家实践。物理要素主要针对当今国际法历史性权利中的误区,片面追求一国在某一区域活动的时间可溯及几千几百年以前,但却忽略了实践主体的适格性,并提出主体应适格化。心理要素的主体问题主要探讨,法律确信的主体是仅需要的利害关系国的容忍,还是需要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针对该心理要素问题,提出了逐渐用条约取代历史性权利的一种进路,为解决同类案件提供参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权利构成论文参考文献

[1].王莹.“他国的态度”在历史性权利构成中的法理分析——兼论我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主张[J].边界与海洋研究.2019

[2].林雨桐,顾郡雯.国际法主体视角下的历史性权利构成要件[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3].陈永福.新时代中国劳动权利体系的内在逻辑及其构成[J].人大法律评论.2018

[4].李晓慧.我国录音制作者权利体系的构成和完善——以《着作权法》第叁次修改对录音制作者权利的规定为视角[J].中国专利与商标.2019

[5].王军,方龙飞.多主体实施方法权利要求直接侵权构成辨析[J].电子知识产权.2018

[6].周荃,李瑶菲.权利外观与信赖保护:非法定代表人构成票据表见代理的认定路径[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8

[7].刘友婷.夫妻吵架被随手拍上网,“拍客”有错吗?[N].工人日报.2018

[8].齐崇文.图书馆权利:形态、构成与实现途径[J].图书馆.2018

[9].赵拥军.罪犯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再犯罪可构成累犯和数罪并罚[N].人民法院报.2017

[10].王若邻.商品化权受《商标法》在先权利保护的构成要件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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