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货物出口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货物出口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金德谷[1](2016)在《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文中提出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是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是党中央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事关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在边疆民族地区先后推出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计划”、“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或发展工程,同时出台了与国家战略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到边疆民族地区投资兴业,推动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为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筹集了资金。国家和地方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投入资金,推动建设边疆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加快了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当前,学界从经济学、税收学等学科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成果较多,却较少从民族学视角入手,分析和讨论税收如何促进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个案,在实地田野调查材料的基础上,运用民族学人类学的理论方法考察税收在促进我国边疆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取得的成效。此外,在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笔者还将重点关注边民的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民族关系状况。本文认为,税收对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具有重要而特殊的促进作用。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通常凭借两种途径: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相关的税收政策,使之作为调节经济的杠杆,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发展,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二是税收收入作为国家资源再分配的工具,成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等领域的动力来源和物质支撑,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凭借税收的途径促进了边疆民族的发展,增强了边民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推动并构建了和谐的民族关系。除绪论外,本文共分六个章节。在本文绪论部分,笔者主要介绍了本研究的选题缘由、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相关概念和理论以及田野调查点概况。第一章为“满洲里市税收概况”。在这一章中,笔者首先简述满洲里市征税的历史,此后,运用税收学的分析方法对当前满洲里市国税和地税数据及其特征进行分析状况。比如运用宏观税负分析,得出满洲里的税负在合理区间运行;运用税收弹性分析,表明满洲里的税收增长要快于经济增长。从税种结构来看,满洲里的税收主要来源包括营业税、增值税等;从产业结构来看,满洲里税收来源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而从企业经济类型来看,满洲里税收来源囊括了国有企业和股份公司。在本章的后半部分,笔者还借助个案访谈材料,对满洲里市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税收情况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状况进行比较,考察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税收对于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影响。在第二章中,重点探讨了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是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核心,那么,税收如何促进满洲里的经济发展?本章以税收三大支柱:对外贸易、旅游业和工业为主要分析对象,同时分析了税收对满洲里畜牧业和批发零售业的发展。对外贸易在满洲里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它为满洲里财政收入贡献占60%。国家出台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在边疆民族地区鼓励发展边境贸易,对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采取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之后调整为财政转移支付,扶持边贸企业发展。此外,对边民互市规定货值范围内的生活用品采取免关税的政策,激活了边贸市场,促进满洲里对外贸易的发展。旅游业是满洲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国家将西部地区旅游景点和景区经营纳入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出台扶持旅游业发展政策,比如对农家乐、牧户游等旅游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旅游包机业务返还50%的营业税优惠政策,促进了满洲里的旅游业发展。工业发展是满洲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满洲里市政府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税收政策制定了鼓励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工业发展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设备抵扣税收等,促进了满洲里的工业发展。2005年1月,内蒙古比全国提前一年取消了牧业税,这对满洲里的畜牧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调整营业税的起征点方面,满洲里市政府从2009年的5000元提高到2011年的2万元,鼓励各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从而促进满洲里批发零售业的发展。总体而言,满洲里市的各项税收政策和措施,较快地促进了满洲里市的经济发展。在第三章中,笔者主要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关系。当税收收入纳入财政收入之后,政府通过财政支出的途径,把税收资金(财政收人)投入到边疆民族地区的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民族教育和医疗卫生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带来了边民生活质量提高及文化发展。根据每年财政投入社会建设的资金分析,满洲里政府在社会各领域建设的资金投入是逐年增加的,而且重视民生事业发展,2013年,其民生领域的支出甚至占到财政总支出近40%。在社会保障与就业领域,满洲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从2004年的130元提高到2014年的540元。同时当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在就业方面,国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享受税收抵扣,促进当地失业人员再就业。2004年到2014年满洲里的城镇失业率维持在4%左右,反映了满洲里就业发展良好。边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反映满洲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提高,可支配收入从2009年到2014年提高了1.67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2005年到2014年提高了4.53倍。此外,政府通过财政投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举办节庆活动,出台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了满洲里的文化发展。在第四章中,重点从当地少数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出发,探讨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关系。少数民族的发展,首先体现在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上。政府通过投入财政资金发展边疆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鼓励少数民族孕妇去医院住院生产,满洲里市少数民族人口发展较快。此外,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到满洲里发展,创造了就业机会,吸引了周边地区的少数民族到满洲里就业,这样外来少数民族的流入,带来满洲里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通过1990年、2000年、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笔者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满洲里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的原因。在生计方式变迁方面,历史上满洲里牧区的少数民族主要从事游牧生计,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到满洲里发展,提供较好的工资待遇,很多牧民放弃游牧生计,选择到城市企业工作。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商家发展民族服饰,不仅弘扬了民族文化,还促进了就业和经济增收。20世纪90年代,国家对少数民族重大节日活动,比如蒙古族祭敖包、回族古尔邦节等节日屠宰牲畜免除屠宰税,之后又逐步取消了屠宰税,这对少数民族饮食发展有积极作用的。此外,在住房方面,政府财政投入建设公租房、廉租房,对少数民族棚户区改造,及其购买第一套住房享受契税低税率优惠,带来了少数民族住房的发展。在交通方面,政府投资修巷道、硬化道路,方便少数民族出行。这些措施提升了各少数民族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认同感,使得当地的民族关系得以和谐发展。第五章主要讨论边疆、税收与国家认同的关系。税收促进满洲里整体的社会发展,边民受益,从而增强了边民国家认同。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中国经济比邻国呈现出更好的发展态势,这也增强我国边民对于自己国家的认同。在日常生活中,边民对于未来生活的选择往往有着非常理性的认知,“用脚投票”选择他们认为税收环境、发展环境更好的国家发展。在不同场域中,不管是少数民族、汉族的民族区分,还是中国人、蒙古人、俄罗斯人的国籍区分,边民往往会选择那种最有利于自己发展的身份来认同。在本文最后一个部分,笔者对税收在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方面可能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思考。在这一章中,笔者首先讨论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税收功能、特点和影响,分析满洲里税收与经济的数量关系,分析税收杠杆与满洲里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内在关联,以及税收杠杆与国家统筹建设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笔者还讨论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税收如何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2016)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 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文中研究指明2016年第8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6年9月28日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第18次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江苏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3](2014)在《省国税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二批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文中提出2014年第7号为进一步转变税收管理方式。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二批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二批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席晓娟[4](2011)在《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代世界经济发展以先进生产力为先导,以科技创新为目标。科技创新以企业为主力,企业创新需要资金支持,资金短缺成为制约企业科技创新的瓶颈。现代经济以金融为核心,金融以资本市场为核心,融资是资本市场首要功能。鉴于内源融资的有限性,企业融资以外源融资为主;鉴于间接融资成本高,以直接融资为主。私募股权融资作为外源直接融资方式,以无担保、成本低、收益高等优点,成为高科技创新型企业在无法通过公开上市及银行贷款融资情况下的首选融资方式。2010年私募股权融资数据显示,中国已成为世界私募股权融资界领头军,私募股权融资重要性日益突出。2004年《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年《2006—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等国家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制定完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实施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等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加速发展私募股权融资,其中财税政策是有力的经济宏观调节杠杆。因此,有必要从税法角度研究私募股权融资。运用税收法律制度规范私募股权融资,以实现税法对优化资源配置、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创新的引导与调控作用,加速实现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本文从税法角度研究私募股权融资,主要内容分为六章。第一章“导论”。该章从论文选题背景入手,通过评述国内外研究现状,确定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进行总结。第二章“资本市场的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第一部分研究资本市场与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基础理论的构建以融资公司为研究视角,涵盖私募股权融资的法律界定、融资公司、融资对象、资金来源等方面。通过阐述企业融资需求及融资困境,从资本市场功能角度界定私募股权融资是资本市场新型直接融资方式,因其无担保、成本低、效率快等优点而成为无法通.过证券市场及银行融资企业的首选融资方式。通过研究私募股权融资与资本市场结构关系,凸现私募股权融资对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以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性。第二部分研究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制度的市场化与法律化。在研究资本市场税收法律制度特征基础上,分析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制度市场化的必然性,提出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制度法律化的途径。第三章“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的理论建构”。第一部分是私募股权融资税法理论分析。通过论证私募股权融资征税合法性,结合私募股权融资税法特殊性与宽容性,定位资本市场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对私募股权融资引导与调控功能,并分析私募股权融资税收法律关系。第二部分是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要素分析。运用税法基础理论分析私募股权融资所涉税种、纳税主体、税率、纳税环节、法律责任等税法要素。第四章“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第一部分是私募股权融资制度成因的国际比较。从科技创新、资本市场、政府扶持等角度分析私募股权融资制度成因。第二部分是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的国际比较。比较国外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体制、立法体例及立法特点并加以借鉴。第三部分是私募股权融资税法激励制度的国际比较。从受惠主体、优惠税种、优惠方式、限制条件、优惠效果等方面分析比较国外私募股权融资税法激励制度并加以借鉴。第五章“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环境”。以中国本土化私募股权融资为研究基础。第一部分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梳理。以税法规范生效时间及内容为主线,梳理现行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规范。第二部分私募股权融资税法环境评析。从国家经济政策层面宏观评析私募股权融资税法环境;从国际比较视角微观评析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税收法律效力及税收法律内容。第六章“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重构”拟解决中国实践问题,是本文研究价值所在。第一部分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研究。通过反思税法环境对私募股权融资发展的利弊,确立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采取回应型立法模式,在坚持立法适时性基础上,适度制定相关私募股权融资税收法律规范,不宜以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关系为调整对象单独立法。应根据私募股权融资发展需要,及时对私募股权融资纳税主体所涉税种的各税法因素进行调整。第二部分到第五部分是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要素的具体设计。私募股权融资税种以所得税为主,辅之以营业税等税种,适时停征证券交易印花税,开征资本利得税;纳税主体以投资者为主,以税收公平为原则安排私募股权机构投资者税负;纳税环节重在资金退出环节,研究各种退出方式税收问题的解决方法。税收优惠以税收优惠方式多样性、力度适度性、条件限制性为原则,完善受惠主体、优惠方式、限制条件等相关法律规定。本文试图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本文首次从税法角度研究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作为资本市场新型融资方式,以无担保、成本低、收益高等优点,成为企业在无法取得公开上市融资及银行贷款融资情况下的首选融资方式。税收作为调节国民经济再分配与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的经济杠杆,既影响企业融资结构,又影响资本市场效率、结构与创新。私募股权融资税收法律制度以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关系为调整对象,以税收优惠为激励手段,充分发挥税法对优化资源配置、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创新的引导与调控功能,为科技创新型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提供税法支持,加速实现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二、本文不局限于研究私募股权基金税收问题,而是以税法要素为主线,全面研究私募股权融资所涉税种、纳税主体、税率、纳税环节、税收优惠及法律责任等税法要素。我国私募股权融资所涉税种以所得税为主,辅之以营业税、印花税、增值税等间接税;纳税主体包括投资者(私募股权基金是广义投资者)、融资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私募股权资金托管人;不同税种的税率因纳税主体及应税行为不同而有所区别;纳税环节包括融资、投资、资金管理、资金分配及资金退出;税收优惠包括受惠主体、优惠方式及优惠限制条件;法律责任以纳税主体避税及征税主体滥用税收减免权为主。三、本文以中国私募股权融资发展需要为前提、发展现状为基础,重构私募股权融资税收法律制度。中国私募股权融资现行税法制度环境,因立法层次低、范围窄、数量少、针对性不强而制约私募股权融资发展。基于税法对私募股权融资的引导与调控功能,国家应对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采取宽容态度。以税法激励制度为手段,设计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要素,适时出台有针对性的私募股权融资税收法律规范,通过科学、高效的税收法律制度安排,在实现解决企业融资难的初级目标基础上,实现税法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引导产业结构调整、鼓励科技创新的长远目标。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5](1997)在《税务公告》文中认为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6](1997)在《税务公告》文中研究说明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省涉外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在外埠设立的分公司缴纳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3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7](2004)在《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决定共取消和调整1300项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又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409项;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39项;下放管理层级的47项。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有25项属于涉密事项,按规定另行通知。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8](1998)在《税务公告(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文中提出 1.省财政厅等3单位以鲁财税字[1998]57号文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95号) 2.省财政厅等4单位以鲁财清字[1998]6号文转发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1998年交通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双重领导港口企业举办的集体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财清字[1998]10号) 3.省国税局以鲁国税涉[1998]122号文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9](1997)在《税务公告》文中指出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4号《关于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1996年1月1日后报关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问题 为严格出口退税管理,加强征退税衔接,对于1996年1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货物退税率对照表>的通知》(国税发[1996]151号)有关规定执行;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货物,其支付的工缴费部分的退税率为9%。 二、关于出口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出口退税问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10](1997)在《税务公告》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请认真贯彻落实。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工商税制改革的各项规定,增强国家财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国家税务总局要加强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和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共同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由、目的和意义
    第二节 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
    第三节 相关概念和理论
    第四节 田野调查点的概况
第一章 满洲里市税收概况
    第一节 满洲里税收史简述
    第二节 满洲里市的地税
    第三节 满洲里市的国税
    第四节 不同历史时期的满洲里市税收对比分析
    第五节 地税、国税的财政贡献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
第二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第一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对外贸易发展
    第二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
    第三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工业发展
    第四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畜牧业、批发零售业发展
    第五节 税收与扶持民族企业发展
第三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发展
    第一节 税收促进边疆城市重点项目建设
    第二节 税收支持民族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第三节 税收稳定民族地区城市社会保障与就业
    第四节 税收保障边民生活质量提高与文化发展
第四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
    第一节 少数民族人口发展与生计变迁
    第二节 少数民族的衣、食、住、行发展
    第三节 民族认同与民族关系发展
    第四节 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
第五章 边疆、税收与国家认同
    第一节 边民互动中的国家认同
    第二节 税收环境与“用脚投票”
    第三节 民族关系、身份认同与家园选择
第六章 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思考
    第一节 边疆民族地区税收的功能、特点及影响
    第二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第三节 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四节 税收杠杆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
    第五节 税收杠杆与国家统筹建设
    第六节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税收与边疆城市发展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4)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导论
    1.1 选题背景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内研究综述
        1.2.2 国外研究综述
    1.3 研究意义
        1.3.1 理论意义
        1.3.2 实践意义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方法
    1.5 篇章结构
    1.6 创新与不足
        1.6.1 创新之处
        1.6.2 不足之处
2.资本市场的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
    2.1 资本市场与私募股权融资
        2.1.1 资本市场私募股权融资基础理论
        2.1.2 企业融资困境与私募股权融资选择
        2.1.3 私募股权融资与资本市场结构优化
    2.2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制度的市场化与法律化
        2.2.1 资本市场的税收法律制度
        2.2.2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制度的市场化
        2.2.3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制度的法律化
3.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的理论建构
    3.1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理论分析
        3.1.1 私募股权融资征税合法性
        3.1.2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功能
        3.1.3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宽容性
        3.1.4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特殊性
        3.1.5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法律关系
    3.2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要素分析
        3.2.1 税种设置
        3.2.2 纳税主体
        3.2.3 税率设计
        3.2.4 纳税环节
        3.2.5 法律责任
4.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4.1 私募股权融资制度成因的国际比较
        4.1.1 科技创新促进私募股权融资发展
        4.1.2 资本市场影响私募股权融资发展
        4.1.3 政府政策扶持私募股权融资发展
    4.2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的国际比较
        4.2.1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体制
        4.2.2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体例
        4.2.3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特点
        4.2.4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借鉴
    4.3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激励制度的国际比较
        4.3.1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所涉税种
        4.3.2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的受惠主体
        4.3.3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方式
        4.3.4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限制条件
        4.3.5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激励制度借鉴
5.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环境
    5.1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梳理
        5.1.1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规范的时间梳理
        5.1.2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规范的内容梳理
    5.2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环境评析
        5.2.1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宏观环境评析
        5.2.2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微观环境评析
6.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重构
    6.1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研究
        6.1.1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模式
        6.1.2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体例
    6.2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重构之税种
        6.2.1 所得税
        6.2.2 其他税种
    6.3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重构之纳税主体:投资者
        6.3.1 投资者纳税主体资格的法律分析
        6.3.2 基于投资者组织形式的税负比较
        6.3.3 私募股权机构投资者税法问题分析
        6.3.4 基于税收公平原则的私募股权机构投资者税负安排
    6.4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重构之纳税环节:资金退出环节
        6.4.1 首次公开上市退出(IPO)
        6.4.2 并购退出(M&A)
        6.4.3 股份回购退出
        6.4.4 清算退出
    6.5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重构之税收优惠
        6.5.1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原则
        6.5.2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的受惠主体
        6.5.3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的优惠方式
        6.5.4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的限制条件
参考文献
后记
致谢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D]. 金德谷. 中央民族大学, 2016(04)
  • [2]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 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J].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21)
  • [3]省国税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二批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J].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20)
  • [4]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规制研究[D]. 席晓娟. 西南财经大学, 2011(08)
  • [5]税务公告[J].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税务纵横, 1997(08)
  • [6]税务公告[J].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税务纵横, 1997(04)
  • [7]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山东政报, 2004(11)
  • [8]税务公告(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J].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税务纵横, 1998(10)
  • [9]税务公告[J].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税务纵横, 1997(07)
  • [10]税务公告[J].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税务纵横, 199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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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货物出口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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