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设立论文-卢艾琪,林小烨,马晓雁,陈伟媛,陶乐乐

请求权设立论文-卢艾琪,林小烨,马晓雁,陈伟媛,陶乐乐

导读:本文包含了请求权设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立法建议

请求权设立论文文献综述

卢艾琪,林小烨,马晓雁,陈伟媛,陶乐乐[1](2015)在《关于设立我国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的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行立法下,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和立法泛道德化的倾向,在我国并无规定拾得人拾得遗失物的报酬请求权。这一权利的缺失导致了拾得人的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抑制拾得人返还遗失物的积极性,不利于遗失物的归还。而设立遗失物报酬请求权将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知恩图报"的良好氛围,使道德升华。另一方面,失主没有尽到谨慎保管物品的义务,应当为其过失承担责任。文章借鉴各国立法,我国应当设立报酬请求权来保障拾得人的权利,从我国国情出发,规定权利行使方式、相关报酬数额和主客体限制,平衡拾得人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提高拾得人返还遗失物的积极性,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完善立法体系,推动社会法制进程。(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5年Z3期)

陈东,陈栋[2](2009)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之请求权依据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物权法》第127条第1款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的规定,虽然符合用益物权设立的一般理论,但未考虑到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特殊性,忽视了农民依法享有的成员权。实际上,农民根据其集体组织成员的身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之请求权,该请求权的根据则是"按份使用权",即具体组织成员享有人人均等的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该按份使用权性质上类似于"准共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中旬刊)》期刊2009年07期)

王宏[3](2005)在《论请求权在民法典中的设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论文系一篇学术探讨与实务结合的论文,旨在对正在编纂的民法典提建议。德国民法典中了设立请求权体系,而我国在民法通则中借鉴了德国民法典请求权的部分知识,本次我国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学术界对以下问题争议很大:如何选择物权的救济方式?物权请求权是否设立?债权编是否设立?本文主要针对以上问题展开论述,试图立足请求权基础知识,阐述我国民法典中不设物权请求权、设立债权编,对物权及其他绝对权利采用民事责任的救济方式的论点。 第一部分,笔者通过对请求权概念、分类、特点及其与诉的区别分析,力图使读者对请求权的概念有一个清楚地认识。第二部分,承接请求权的概念,主要谈请求权对充分保护民事权利的作用,着重谈了请求权对于培养好的法律理念、法律思维培养的重要作用。引申出请求权在我国民法典中设立的意义。第叁部分,主要谈物权请求权在我国民法典中的设立。主要考察了物权请求权制度的历史渊源,物权请求权起始于古罗马法,形成于德国民法典。分析了物权请求权的性质是救济权,物权请求权制度的优点,着重阐述了对物权保护的方式采用民事责任方式,而非在民法典中设立物权请求权。第四部分,谈债权请求权在民法典中的设立。讲述了债权的概念,债的内涵、界定了债的范围。区别了一些绝对权的救济方式采用民事责任方式而不是采用债的请求权方式来救济的理由。分析了债权的性质是请求权,债权存在债权请求权及债权救济权的请求权。第五部分,谈请求权体系在民法典中的设立。概括阐明了建立新的请求权体系的根据,鉴于债权请求权是基础,物权等绝对权的救济权采用民事责任方式的理由,阐述了新的请求权体系要体现于民法典的债权编、侵权行为编中。因此设债权编及侵权行为编就成为必要。按此方式,请求权体系在我国民法典中就得到了充分设立。 希望本论文能对法律同仁们理解请求权在民法典中的设立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05-10-20)

请求权设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物权法》第127条第1款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的规定,虽然符合用益物权设立的一般理论,但未考虑到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特殊性,忽视了农民依法享有的成员权。实际上,农民根据其集体组织成员的身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之请求权,该请求权的根据则是"按份使用权",即具体组织成员享有人人均等的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该按份使用权性质上类似于"准共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请求权设立论文参考文献

[1].卢艾琪,林小烨,马晓雁,陈伟媛,陶乐乐.关于设立我国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的探究[J].法制与经济.2015

[2].陈东,陈栋.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之请求权依据探析[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09

[3].王宏.论请求权在民法典中的设立[D].安徽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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