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质论文-朱瑜雯

不动产质论文-朱瑜雯

导读:本文包含了不动产质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典权,不动产质权,性质,权利效力

不动产质论文文献综述

朱瑜雯[1](2008)在《典权制度之管窥——以“不动产质权之比较”为逻辑起点》一文中研究指出典权与不动产质权均基于不动产而发生,具有一定的担保功能,须移转占有、办理登记,在发展前景上也呈现出一定的一致性。但鉴于典权制度在内容、功能方面的特殊性以及作用上的不可替代性,本文在简略介绍大陆、台湾地区的典权制度以及国外民法中的不动产质权制度的基础上,对典权与不动产质权两种制度的性质、所担保债权、存续期限、权利效力、风险程度等多方面进行比较。(本文来源于《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2期)

华热·多杰[2](2004)在《典权与不动产质权之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对典权与不动产质权中几个主要问题的比较分析,认为它们作为两种基于不动产而建立的法律制度,虽各具特色,却具有功能上的一致性和替代性。并且认为从其演变史看,二者皆为农业社会的产物,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其作用呈不断消退之势。(本文来源于《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4年04期)

米健[3](2001)在《典权制度的比较研究——以德国担保用益和法、意不动产质为比较考察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的典权与德国的担保用益或利用质押 ,以及法国与意大利的不动产质 ,是形式不同 ,但功能基本一致的法律制度。在我国民事立法中 ,应保留设置典权这一传统的法律制度 ,并注意不必再设置不动产质 ,以免重复立法。(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01年04期)

许德平[4](1999)在《典权与不动产质权之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拟就典权与不动产质权作一比较研究,借以阐明典权制度重建之必要性,进而提出立法构想,以求对物权理论及立法之完善有所启示和帮助。全文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法、日之不动产质权及其差异;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大陆及台湾地区典权制度之现状;第叁部分就不动产质权与典权制度作一比较研究;最后则是关于重建我国典权制度的一些思考(本文来源于《山东法学》期刊1999年03期)

不动产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通过对典权与不动产质权中几个主要问题的比较分析,认为它们作为两种基于不动产而建立的法律制度,虽各具特色,却具有功能上的一致性和替代性。并且认为从其演变史看,二者皆为农业社会的产物,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其作用呈不断消退之势。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不动产质论文参考文献

[1].朱瑜雯.典权制度之管窥——以“不动产质权之比较”为逻辑起点[J].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8

[2].华热·多杰.典权与不动产质权之比较研究[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

[3].米健.典权制度的比较研究——以德国担保用益和法、意不动产质为比较考察对象[J].政法论坛.2001

[4].许德平.典权与不动产质权之比较研究[J].山东法学.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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