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深化环评改革的对策建议

探析深化环评改革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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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三五”以来,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为确保更好地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国家从审批体制、环境准入、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对其持续深化改革,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一些矛盾,但在社会认识、执法监管、机制体制、管理手段等方面还存在优化和改进的空间。在对环评工作现状进行深层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环评改革提供帮助。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对策建议

引言

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展开,能够为现代环境的保护、环保制度的创新产生重要影响。基于实际的项目环评审批现状加以分析,探究其中包含的问题,以环保为核心思想,通过环评等方式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强化风险管控的重视程度,为现代城市资源的优化利用,城市环境保护质量的提升奠定良好基础,更好的实现“中国梦”。文章将基于项目环评审批制度的实际开展现状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对相关研究活动带来一定借鉴价值。

1环评改革的背景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成为主要特征,其重要程度不亚于经济稳定性、市场资源配置等核心要素。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反映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主要表现为对空气、水等公共环境产品提出更高要求。国家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程序、提高效率,改善营商环境。这些都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相关。其中,作为行政审批事项的建设项目环评备受关注。环评作为政府实施环境保护意志的行政手段之一,通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论证作用于产业的布局、规模、结构等方面,参与到经济社会决策,发挥了源头防控的重要作用。但部分地方还一定程度存在“唯GDP”、低端产业扩张、环境质量下降、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等情形,环评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因而深化环评改革势在必行。

2环评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国环评市场混乱,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擅自变更等违反环评制度的行为广泛存在,治理环评乱象需要堵住审批及监管环节上的漏洞。环评机构存在借证挂证的恶性竞争行为,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环评工程师(以下简称“环评师”)挂靠泛滥,部分环评单位甚至在没有环评师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接业务;环评机构丧失独立客观原则,追逐盈利,弄虚作假;环评资质审核监管不严,无资质的单位压低价格借用资质接单抢环评,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出借资质坐收渔利;环评批而不管,忽视对违法行为的追责;部分审批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精,但却掌握着环评话语权;审批把关不严,随意性强,随意设置附加条件,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红顶中介、花钱办证、证书倒卖等导致环评流于形式,结论可信度不高,环境突发事件频发;环评市场恶性竞争,质量无从保障,审批不看技术质量,看送审机构与审批部门的关系。针对环评乱象,环保部推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规定、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环评资质管理办法及廉政规定等,但这仅堵住了环保部门在环评方面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等浅层问题,而环评机构与环保部门的利益关联未能真正斩断,未能在增强市场活力、提升环评质量、规范行业服务等深层次问题上明显改善,需要进一步从顶层宏观设计,以行政审批改革为契机,规范审批行为,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提高环评公信力。

3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

3.1建立独立的环评市场机制

环评机构与项目业主是市场体系下的技术咨询服务关系,其独立市场机制不应该受到行政干预,环评的去行政化和纯市场化势在必行。现有环评审批制度将由企业与环评机构共同承担的责任风险转嫁到环保部门,模糊了环评的责任主体,扰乱了市场机制。应把环评的自主权交给项目业主,环评机构仅提供技术服务,两者间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业主提供真实情况的前提下,环评机构对环评结论终身负责。这样自然形成环评优胜劣汰的环评生态体系,政府干预、行政命令、权力插手、行政审批的影响将基本消除,环评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独立性原则将得到体现,环评质量也将大幅提高,环评的预测、污染预防功能将得到充分发挥。

3.2加大审批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环评公众参与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比较严重,环境保护的相关评价制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当前时代背景下,需要在明确了解《环境保护法》相关内容中,注重相关环境保护的公开,以法律的形式约束各项行为,加大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环评公众参与力度,为环评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在实际落实环评制度期间,需要从两个方面细致开展工作。其一环境保护部门需要与发改委进行商议,出台保留环评审批前置的重特大项目的目录,明确具体的程序简化措施,管理对策等等。其二在于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沟通,在及时沟通的方式下,不断更新且完善环评审批项目目录,为各项环评工作的细致性、全面性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3.3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

一方面,在环评环节,通过建设项目产排污核算、污染物总量管控及区域和流域环境容量分配等技术手段联动排污许可,将排污许可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前移内化到环评中,丰富排污许可制度的内涵。另一方面,在后端的排污许可监管环节,回溯环评,核实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验证污染防治效果和效率,提出改进或补救措施,把好污染物排入环境的最后一道关口。此外,多途径、多层次完善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丰富证后执法手段,巩固排污许可制

3.4强化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严格环境监管,建立健全正向逆向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环评和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同环境违法查处的内在关系。自上而下对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前端正向管理和后端违法查处的机制、协调、联动等工作进行规范。严格规划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执法检查、违法查处和责任追究,从根本上解决好规划环评落地难的问题。

3.5建立环评师能力认证科学评价机制

对环评师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及规范管理是确保环评质量的基础。环评师的准入是通过国家统一的资格考试即可登记,但实际上通过资格考试并不一定完全具备编制环评报告的能力,以考试合格为目的的环评师注册制度存在高分低能的现象,注册环评师的科学考评体系亟待完善,不仅要求环评师具备相应的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同时为了有效监督其持续能力和职业行为,在注册期内设立年度确认机制也是十分必要的。对环评师的能力认证和年度确认方式可参考CCAA审核员的注册规定,设置梯度层级,分为实习、正式、高级三个等级,从教育经历、专业经历、工作经历、培训经历、环评报告编制案例等方面设置定性定量要求,以确保环评师的个人能力和环评机构的整体水平。应制定环评师《注册人员行为准则》、《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转换环评机构规定》等管理制度,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环评师的有序流动,保障环评机构和环评师的合法权益,提高行业管理水准。

结语

中国的环境问题复杂,不仅存在于技术层面,还包括规划、制度、体制、机制层面,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仍将负重前行。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环保部门要从顶层设计,以环评审批改革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市场调节为手段,做好简政放权和严格监管,提高环评的源头控制和决策作用。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制度建设,规划绿色转型路径,建立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三方面综合评估发展质量的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1]张自然,张平等,袁富华,等.中国经济增长报告(2017—2018)[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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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潘鹏,诸云强,赵晓宏,等.轨道交通项目环评的指标体系及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研究[J].环境工程,2012,30(03):105-10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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