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形势下新能源企业经营策略浅析

电改形势下新能源企业经营策略浅析

(华能新疆三塘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新能源公司830001)

摘要:2015年以来,国家开始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电力市场激烈的竞争,发电企业也被卷入电力市场竞争中,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考验,本文以新疆新能源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结合新疆电力运行情况、电力体制改革进展、新能源参与市场现状,分析新疆新能源公司面临的形势,并提出应对策略,作为在疆新能源公司适应电改形势、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决策参考。

关键词:电改新能源经营策略

一、前言

截至2017年底,新疆电网联网运行的发电装机容量8057.3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1835.4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907.6万千瓦,新疆的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34%,居于全国省级电网首位。

另一方面,新疆的电网调度口径最大用电负荷为2714万千瓦,经营口径最大用电负荷1245万千瓦,因此新疆电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随着装机容量不断增长,全疆地区盈余电量将进一步增大,电量富余态势更加明显。

近两年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数十份关于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文件,力促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在此形势下新疆的新能源企业如何适应电改新形势下的市场环境,如何在新的交易规则中保持企业利润是所有新能源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主要从政策、市场环境入手分析,对新能源公司面临的形势加以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应对措施,提高公司竞争能力。

二、新能源的政策分析

我国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政策的大力扶持,而在新电改形势下,国家对新能源的政策导向有所改变。从国家和新疆两个层面分析影响新能源发展的主要政策。

1.新能源政策环境分析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的出台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开始。新电改的总体思路为“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三放开”即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一独立”是指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三强化”即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近两年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数十份关于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文件,力促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包括鼓励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参与市场交易、进行清洁供暖、提供辅助服务等方式,并以2020年实现风电、光伏平价上网为导向,两次下调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这些政策归纳为三大主要方向:可再生能源目标引导和监测考核制度、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绿色电力证书和配额制。同时,国家也在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通过多种途径推进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

2.新疆电改与新能源发展政策

2016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标志着新疆电力体制改革的开始。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是全国第一家成立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2016年10月9日,国家能源局批复新疆能源综合改革方案,明确了新疆能源综合改革总体目标及任务方向,新疆成为全国首个开展能源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新疆自治区力图以电力体制改革为突破,推动能源综合改革。

2017年10月新疆能监办发布了《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该细则对市场成员、交易品种和方式、交易组织、计量结算、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且详细的规定。

2017年12月21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两个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自这次发布的“两个细则”开始施行后,原执行的《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西电监办〔2015〕28号)将同时废止。

三、新疆新能源市场环境分析

新疆新能源从2016年开始参与市场,包括与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大用户直接交易等,市场电量与基数电量的比例基本为1:1。同时自治区也在积极提倡电能替代等多种途径促进新能源消纳。市场交易显著扩大了新能源消纳空间,2017年1~12月份,新疆电网完成疆内新能源与自备电厂替代79亿千瓦时和跨省跨区现货交易13.81亿千瓦时,有效控制了新能源弃电比上升趋势,对降低疆内新能源弃电比贡献度为23.4个百分点。若仅开展新能源现货交易,疆内新能源弃电比为47.6%,若仅开展新能源替代交易,疆内新能源弃电比为31.2%。

通过目前的交易情况来看,新疆市场化交易呈现以下特点:

(1)实际出清量往往大幅低于申报量,成交结果不是由市场竞价得到,而是在各个电厂之间根据通道情况和装机占比进行分配,发电企业在申报时无限制条件申报,导致出清量远低于申报量。

(2)由于调峰信息不透明,新能源企业并不清楚实际出让的调峰空间有多大,但要因此承担大量的调峰分摊费用(按照装机容量占比进行分配),此外还有“两个细则”考核费用。

(3)对于参加省内市场的新能源企业来说,除50%的基数电量外,其余约40%的电量是通过与自备电厂替代和双边交易得到的,但这两种交易电价均为0.35元/kWh,其中0.02元为市场收益,0.33元来自国家补贴。因此风电相当于用接近于零的电价上网以扩大消纳量,而国家补贴又滞后,不利于新能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新疆新能源公司面临的形式

政府重视新能源消纳,提出多种消纳途径,积极推进电力援疆和“电气化新疆”工程,包括推进清洁能源供暖等,都将一定程度上缓解弃风弃光问题。《中长期交易规则》中多处体现了优先消纳新能源。规则明确在确定新疆区域内优先发电量规模时优先风电光伏、在年度和月度安全校核时预留充足的清洁能源电量消纳空间、确定交易计划和运行方式时以最大限度消纳新能源为目标,并放宽了对新能源执行合同电量的偏差考核范围,体现了对新能源消纳的重视。

同时,新疆电力供需矛盾明显,弃风弃光短期内无法明显缓解。由于疆内负荷较低,而疆电外送的形势也日趋严峻,尽管通过多种途径促进新能源消纳,2017年弃风、弃光率仍较高,2018年上半年限电率有所下降,新疆全网电力消纳提升10%左右,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能源消纳。

五、新能源公司应对策略

从外部环境看,新能源公司所面临的挑战大于机遇:虽然近两年政府和电网新能源公司提出了各种消纳途径,但新疆的弃风弃光情况短期内仍将持续。市场交易扩大了消纳量,但对新能源企业来说是“量增价跌”,且部分地区存在电网结构薄弱的问题。

综合来看,在疆新能源公司应不断提高自身竞争能力,回避外部威胁的影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标工作,通过数据找差距、补短板:开展与临近场站、所在区域及在疆新能源企业利用小时周、月、年对标工作,通过对标数据分析查找差距,及时调整营销措施,补短板。

2.积极跟进相关政策文件,营销人员应充分重视政策研究,提前预判政策形势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为提前应对天中直流可能开展的竞价交易,积极研究银东直流竞价的规则;为应对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提前办理绿证手续,寻找购买方等。

3.加强精细化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增强运行维护能力和新能源公司信息化水平:加强生产技能培训,提高运行人员数据分析、风险预判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员工核心竞争力。

4.对风电场来说,可以根据电压及负荷情况灵活控制电抗器以及风电机组的启停,根据环境温度及天气情况实时控制设备散热、加热装置,降低能耗,降低厂用电率。及时掌握电网检修动态,将风电场定检工作与电网线路检修工作同步,杜绝重复停电、停机造成的电量损失。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

[2]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号)

[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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