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调查论文-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冬松

公共利益调查论文-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冬松

导读:本文包含了公共利益调查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调查研究,法律监督机关,案件线索,泌阳,民事行政

公共利益调查论文文献综述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冬松[1](2020)在《关于如何充分发挥基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守护公共利益的调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益诉讼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新制度,其发展历史相对较短。由于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职能,发展历史又很短,因此法律对于公益诉讼的规定还不完善,工作中也无成熟的经验可借鉴,目前公益诉讼案件大多数都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来办理。作为基层人民检察院,如何充分发挥(本文来源于《驻马店日报》期刊2020-01-07)

何霜,侯翔宇[2](2019)在《行使公权不容私心杂念》一文中研究指出“喂,我安全软着陆,可以来上班了。”这是行将退休的广东省广州市一名领导干部肖某某打给企业老板的电话内容。于是,凭借其在职时对多名企业老板的“恩惠”,肖某某很快就在多家公司实现了“再就业”,以“顾问费”的名义收受“在职的时候不敢直接收”的好处费共计数百万元(本文来源于《中国纪检监察报》期刊2019-08-24)

于洋[3](2015)在《论美国337条款调查中的法定公共利益与中国企业应对新思路》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2011年和2013年对337条款调查的相关规则进行了两次修订之后,至少从程序角度而言,申诉方目前不得不在提起申诉前便要费时费力地着手收集法定公共利益方面的尽可能充足的信息,以证明其试图获得的救济措施不会对法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希望通过修订规则而能在其后的调查中获得更多的信息,以便能作出有关法定公共利益方面的更加准确和公正的裁决,从而最终能通过遏制进口中的知识产权侵权来保护相关的国内产业,而同时又不过度地牺牲法定公共利益。虽然这两次修订长期的实施效果仍有待进一步观察,但毕竟修订内容中包含着若干方面的内在合理性。这一近期动向无疑会对其后中国企业应对337条款调查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值得中国企业予以关注并在涉案后适当考虑法定公共利益方面新的抗辩思路。(本文来源于《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期刊2015年02期)

庄岩[4](2014)在《美国337调查中公共利益权衡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337调查是美国在国际贸易中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机制。2013年以来,美国行政和司法机构在实践中有意加强对公共利益的权衡,在判例上开始作出337调查排除禁令。本文从337调查中关于公共利益的法律规定出发,探讨美国行政和司法机构在实践中对公共利益的考量和裁决,以及337调查发展的新趋势和新情况,并据此对中国企业在应对337调查时,合理运用公共利益维护合法权利的途径与方法提出相应建议。(本文来源于《国际经济合作》期刊2014年06期)

维峰[5](2012)在《公安部制定下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执法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安部近期制定下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这是第一部全面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共36条,把执法公开分为向社(本文来源于《中国工商报》期刊2012-11-13)

陈立虎,周佳瑾[6](2011)在《加拿大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机制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有助于提升反倾销决策的公平程度和弱化贸易保护主义的推行。加拿大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机制在世界上颇为先进,该调查机制具有程序详尽、主导因素突出、重视公众参与以及政策倾向性等鲜明特点。中国出口商在面临加拿大主管当局进行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时应熟知这套机制的流程,把握公共利益分析中的主次因素,主动寻求多方合作,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海峡法学》期刊2011年02期)

周佳瑾[7](2011)在《试析加拿大反倾销法上的公共利益调查及其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国家,加拿大长期以来在理论与实践中不断地摸索并完善着其反倾销法律中的公共利益调查制度。在立法方面,自上世纪80年代起至今,加拿大通过大量的立法活动不断地对公共利益调查制度进行了建设。目前,加拿大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制度不仅在申请的权利、参与主体的资格、调查的权力、调查时的指导性因素以及调查机关的职责和任务等实体性方面具有充分、详实的规定,同时在调查展开的期限、步骤、方法等程序性保障方面也具有十分完善的立法规则。而与前述的立法方面相比,加拿大在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的实践方面更是彰显出了瞩目的成就,孕育了丰硕的成果。加拿大从1989年开始进行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的实践。在迄今为止的二十多年中,加拿大积累了大量关于此项调查机制的实践经验,形成了一大批极具典型意义的调查案例。这些案例淋漓尽致地向我们展现了实践中加拿大如何自主摸索并建立了一套关于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的工作方法及流程,以及其调查主导机构——加拿大国际贸易裁判庭(CITT)在实践中是如何具体地展开调查工作并完成关于公共利益的分析和考量的。同时,这些案例也清晰地为我们刻画出加拿大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机制在实践中所具有的众多鲜明的特征。本文将对于加拿大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的立法情况进行介绍,并将更加侧重地对加拿大在实践中进行公共利益调查的情况进行专门的观察和研究。本文导论部分用于阐明作者写作本文之前所考虑的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本文第一部分用于概述加拿大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的立法以及实践中工作机制的建立,并对于过去二十多年来加拿大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实践的情况做一个综合的统计和分析。本文第二部分作者紧扣加拿大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的实践机制所包含的基本程序,对实践中CITT工作的程序、每一具体环节的内容和CITT的工作方法进行阶段化研究,以达到全面展现公共利益调查在实践中运行状况的目的。本文第叁部分基于本文第一、二部分的论述,提炼、总结加拿大二十多年来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的各项特征,包括实践机制自身的特征和CITT具体工作中的特征,以体现加国该项制度与众不同的独特气质,使读者更加深刻地把握加拿大该项机制的全貌。本文最后一部分亦即第四部分研究加拿大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的实践与我国之间的关系。在这一部分中笔者将对加拿大该项机制二十多年来与我国之间的关系进行细致的表述,分析目前我国出口商对该项机制的参与情况,研讨加拿大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的立法和实践对于我国相关领域立法的启示,并依据本文前面部分的论述结果,尝试对我国出口商提供相关的建议。通过本文的写作和论述,笔者希冀能客观、全面地展示加拿大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机制的立法及其在实践中运行的情况及特征,纠正目前我国学界对于加国该项制度若干方面的认识歧误,并为我国研究域外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机制的工作增添微薄贡献。(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期刊2011-05-01)

侯安栋,李雪莲,陈文昊[8](2011)在《欧盟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本文来源于《时代经贸》期刊2011年01期)

李先云[9](2008)在《加拿大反倾销和反补贴程序中的公共利益调查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加拿大在反倾销和反补贴法律中对公共利益调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本文对加拿大关于公共利益调查的立法和实践进行研究,并分析其对我国建立公共利益调查制度的借鉴意义。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概括性介绍了加拿大在反倾销和反补贴程序中进行公共利益调查的法律依据,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公共利益所涵盖的利益群体。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公共利益调查的程序以及公共利益调查中的各有关方在调查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第叁部分以案例为线索,通过介绍加拿大在公共利益调查中的实践,着重分析加拿大在公共利益调查中考虑的各种因素和具体确定降幅的方法,并总结出其制度上的特点。第四部分介绍了加拿大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多哈发展回合的规则谈判中提出的关于公共利益条款修改的建议、其他国家(地区)对加拿大建议的回应以及笔者对WTO框架下公共利益规则修改的前景预测。第五部分首先介绍了我国关于公共利益的立法和实践,然后分析了加拿大的公共利益调查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最后就建立和健全我国的公共利益调查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国际商法论丛》期刊2008年00期)

周超[10](2004)在《反倾销调查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所允许的贸易保护手段,反倾销措施在国际上越来越多的被采用。我国也不例外,随着我国反倾销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我国反倾销申诉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然而,反倾销作为一种贸易保护措施,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在进口产品的倾销行为给国内相同产业造成消极影响的同时,部分价格低廉的产品,对于该产品的消费者、下游产业用户、分销行业就业状况、国内市场充分竞争的形势都可能带来不同程度的利益,有时甚至对国家间的外贸关系也会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在相关产业要求对进口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同时,消费者、下游产业等可能会针锋相对提出截然不同的意见,这就要求反倾销调查机关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两害权衡取其轻,两利相衡取其重,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标准,做出最合理的选择。2004年3月31日公布的新修订的《反倾销条例》已经在法律上承认了实体方面对公共利益的考虑。比如,第叁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反倾销条例》的修订可以说是反倾销立法的一个重要进步,但是主管机关应该如何进行操作,如何衡量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如何在程序上体现公共利益,非常值得探讨和进一步研究。本文拟就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相关的程序保障问题进行探讨,共分为五章。第一章 反倾销法与公共利益概述,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倾销与反倾销的含义,以及倾销的分类。第二部分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反倾销法,说明不能简单的以出口价格低于国内价格来判断是否构成不合理倾销的观点。第叁部分用法学的方法分析反倾销法,论述在实施反倾销措施前,有必要就该措施对公共利益的影响作出评价。第四部分提出导致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问题出现的几个原因。第五部分小结,阐明在中国从程序角度更好的体现公共利益原则,使新增加的公共利益条款落入实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章 设置程序保障的必要性和目标,分为叁部分。第一部分提出设置程序保障的必要性,通过程序和实体关系的理论探讨,阐明在规定公共利益原则的同时,设置相应的程序保障是必不可少且意义重大的。第二部分提出设置程序保障的目标,根据反倾销调查的特点设想确立设置程序保障的目标。第叁部分将反倾销程序和普通行政程序作一比较,分析两者之间的共性和区别,论述要根据反倾销调查程序的自身特点来设置公共利益程序保障的观点。第叁章 程序保障的模式,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WTO反倾销协定、欧盟和加拿大反倾销法关于公共利益调查的程序保障规定。第二部分简单剖析<WP=5>WTO反倾销协定、欧盟和加拿大反倾销法关于公共利益调查的程序保障规定的各自特点以及对中国立法的借鉴意义。第四章 公共利益在它国的实证分析,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欧盟公共利益调查实践状况,总结欧盟公共利益调查评估因素。第二部分介绍加拿大公共利益调查实践状况,总结加拿大公共利益调查评估因素。第五章 对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建议,分为叁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我国反倾销调查现状。目前我国的特点是对化工产品的反倾销立案占绝对比重,涉及上下游很多企业,因此非常有必要考虑公共利益。第二部分介绍我国反倾销调查程序规定,提出我国新修订的《反倾销条例》中虽然对公共利益有直接规定,但缺乏对公共利益原则的程序保障,没有确定公共利益的评估因素。第叁部分提出立法建议,建议出台一个专门关于公共利益调查的规定,首先要在法律上规定下游用户和消费者的法律地位,扩大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并且要保证他们与国内生产商以及进出口贸易商同等的要求听证和举证的权利,增加反倾销裁定的透明度,完善听证制度;其次要在公共利益调查条款中包含一个不穷尽的需要考虑的因素清单来引导主管机关是否以及如何进行公共利益调查;最后在司法审查环节对公共利益也要有所考虑,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我国的公共利益,真正让新增的条款落入实处。最后的叁个附录,是本人在广泛收集我国、欧盟、加拿大反倾销案件资料的基础上总结成列表形式的,以供参考。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是运用经济学和法学的方法分析现存反倾销法的局限性,对WTO、欧盟以及加拿大关于反倾销调查中公共利益的立法以及司法实践进行比较研究,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同时将共性和个性分析相结合,在研究各国公共利益调查的案例基础上,综合提炼各国公共利益的考虑因素,分析各国对公共利益考虑的个性特点,注重点面结合,并提出对中国立法的借鉴意义。 本文的目的是在我国反倾销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公共利益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欧盟和加拿大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调查的立法和实证比较研究,结合中国的现状,探讨为涉及公共利益的利害关系方的实体利益设置相应程序保障的必要性、重要性及设置相应程序保障的目标,建议通过立法扩大利害关系方的范围,保护下游用户和消费者举证、要求听证、进行抗辩等程序上的权利,明确公共利益调查中要考虑的评估因素,以期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达到实质性的进展。(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4-05-01)

公共利益调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喂,我安全软着陆,可以来上班了。”这是行将退休的广东省广州市一名领导干部肖某某打给企业老板的电话内容。于是,凭借其在职时对多名企业老板的“恩惠”,肖某某很快就在多家公司实现了“再就业”,以“顾问费”的名义收受“在职的时候不敢直接收”的好处费共计数百万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公共利益调查论文参考文献

[1].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冬松.关于如何充分发挥基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守护公共利益的调查研究[N].驻马店日报.2020

[2].何霜,侯翔宇.行使公权不容私心杂念[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

[3].于洋.论美国337条款调查中的法定公共利益与中国企业应对新思路[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5

[4].庄岩.美国337调查中公共利益权衡及启示[J].国际经济合作.2014

[5].维峰.公安部制定下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N].中国工商报.2012

[6].陈立虎,周佳瑾.加拿大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机制初探[J].海峡法学.2011

[7].周佳瑾.试析加拿大反倾销法上的公共利益调查及其实践[D].苏州大学.2011

[8].侯安栋,李雪莲,陈文昊.欧盟反倾销公共利益调查研究[J].时代经贸.2011

[9].李先云.加拿大反倾销和反补贴程序中的公共利益调查制度[J].国际商法论丛.2008

[10].周超.反倾销调查中的公共利益问题[D].中国政法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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