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措施吴宏张卫华王永

浅谈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措施吴宏张卫华王永

华润电力江苏检修有限公司彭城项目部江苏徐州2210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各个行业都迎来了自身发展的转折点,对于建筑行业来说也不例外,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市场经济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而我国建筑行业要想把这次挑战转变为自身发展的机遇,就必须要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增强竞争力最根本的措施就是控制好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而控制好工程项目的造价就要从招标阶段开始做起,那么本文将对工程项目在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展开研究分析。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标阶段;造价控制

引言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和工程项目结算阶段造价控制的前提和基础,并且是实现工程项目设计阶段概、预算控制的目的,因此对建筑工程招标阶段造价进行控制非常重要。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为工程设计提供合理、准确的项目工程预算,以便确定投资规模,合理安排资金,并确保预算不超概算,并且是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它是工程项目预期的“合理价格”出现之前的关键阶段。因此如何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进行有效控制,关系着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的缩短,工程质量的提高,建设资金的节约及投资效益的提高。

1.招标阶段存在的相关问题分析

1.1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问题

做好对招标文件进行良好的编制工作,是开展进行招标活动开展的关键保障,其质量的好坏会直接的影响到工程整体的造价控制及招标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实际的过程操作工程中,如果招标文件内的诸类合同条款与技术标准不完善的话,将会为招标的整体进行带来十分大的阻碍及风险。就比如在招标文件编制时若没有做到全面的考虑,只顾及到招标的程序,而忽视合同后期的履行的话,那么对于竞争所产生的中标单位,虽然可以达到招标文件的质量工期和资金规定要求,但若不能根据工程实际严格规范合同的具体内容做好变更调整的话,那么在招标阶段所确立的工期质量及节资等要求,则很难在工程的施工阶段与工程后期具体落实。

1.2工程量的清单编制存在的不准确问题

在工程中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作为招标文件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着重要的参考及实施意义,但是因为部分编制人员的职能水平不足,加上编制的时间紧凑等相关因素,致使工程量的清单在编制方面发生不准确的现象。诸如在工程的实施标段划分方面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对于项目的具体描述不准确,存在描述模糊的项目过多,因此而出现了过多的项目漏项缺项,项目的编码不够具体等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无法精准的确定投标单位报价的具体,使工程的造价于招标的阶段便出现混乱不易控制情况。

2.招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2.1科学评标

应对我国当前的工程招投标的方式缺乏规范评标的现状,要制定适应于招标工程实际的评标方式和原则,并在具体的工程评标过程中灵活应用。在进行评标时不但要注重量,还应注重质,也就是在执行低价原则的基础上,不要仅仅参考投标方提交的工程总的造价,将投标报价进行简单的数值比较。在实施工程施工量清单招标的情况下,投资方在评标时,要对具体工程量的造价经行详细的评定,以有效地防止不平衡报价情况的发生,从而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索赔情况的出现。

2.2编制科学、精确的工程量清单

造价咨询人员要以工程造价相关文件以及国家相关规定为依据,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科学、精确的工程量清单。它主要包括措施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规定费用项目清单等内容。具体来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一定要对所有材料进行详细审核,避免出现遗漏项目、重复计量、错项等问题。(2)造价咨询人员要特别重视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每一个环节,尽量保证项目名称、编码等符合要求且工程量计量精确。(3)在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要相应地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程实际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让措施项目清单与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相匹配。(4)在编制其它项目清单时,要从暂列金额、暂估材料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记日工等几个方面考虑。其中,暂列金额主要是以工程项目难易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等为依据,结合业主意见,按照分项工程成本合理计量。暂估材料单价主要是针对难以确定材料单价,按照市场价格和行业标准估量。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根据不同专业采取相应的计量。记日工主要是根据记日工项目和计量标准,填写相关内容,如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使用等。(5)严格按照《清单计价规范》进行所有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特别是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

2.3完善招标制度

目前我国大部分工程项目所采用的是工程量计价模式,而双限价模式则能很好地解决在招标阶段可能出现的不平衡报价或是低于成本报价的问题。所谓双限价模式就是在对综合单价最高投标报价进行限制的同时,设置投标的最高限价。这样就能保证综合单价与投标总价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以内。

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确定工程合同价包括三种形式,分别是成本加酬金、可调合同价以及固定合同价。其中固定合同价就是指整个工程的合同价总额已确定,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不会再因为物价上涨等因素而发生变化。所以固定合同价还应将价格风险因素考虑在其中,必须在合同里对合同总价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可调合同价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随着价格的波动而进行相应调整,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长工期的工程。成本加酬金是以现行计价为依据算出成本价,然后再加上相应的酬金组成工程总价,目前被广泛采用的酬金确定模式则是由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协商而定,由于这种模式将会平摊风险,使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都不会承担较大的风险。

2.4做好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

招标过程中,一定要重视评标工作,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选择专业人员建立评标委员会,根据制定的投标方案进行评标,以保证评标质量。评委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标书中的遗漏问题及时补齐。减少和杜绝结算阶段的费用增加和变更过程中的推诿扯皮,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优质、高效低成本的完成施工。可以采用综合评标法和低价中标法确认中标。对投标人的评分,作为中标的依据,从技术标和商务标两方面进行衡量,得分高者中标;而低价中标则应该在第一阶段评审技术标,在第二阶段评审商务标,衡量所得最低者,也就是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人。但是不管采取什么评标方式,技术标和商务标都是招标侧重的两个主要因素。

控制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途径有许多,限于篇幅不多赘言。但是严格投标制度,严密制定和签订承包合同,实施工程量清单等,是降低和控制工程造价的最有效途径。尤其是施工合同的签订,更是要严密和公平,对施工期间的风险预测也十分重要,责任和风险共同承担,减少中间环节的纠纷。

结束语

面对经济新常态下下竞争更为激烈的建筑市场,单位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已经转化为成本之间的竞争,而对于招标阶段来说,是对于工程造价进行控制的关键阶段之一,本文通过对于招标阶段造价控制现状的梳理,然后提出相关的控制措施,希望能够引起人们的重视,更好的控制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

参考文献:

[1]余晓钟,魏新,梁陇霞等.论工程建设项目社会风险的成因、后果及应对[J].天府新论,2013.(6):58-62

[2]张曙光.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模式应用分析[J].低温建筑技术,2014.36(3):135-137

[3]赵丽坤,张美玲,冯鹏等.基于知识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冲突问题研究[J].项目管理技术,2011.(11):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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