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环保立法论文-王园园

地方环保立法论文-王园园

导读:本文包含了地方环保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地方立法,修订草案,人大常委会,农村生活垃圾,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人民政府,水环境保护,新乡市,修改情况

地方环保立法论文文献综述

王园园[1](2019)在《我省加强生态环保地方立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河南法制报 王园园)5月28日,省十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关于《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当天,《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本文来源于《河南法制报》期刊2019-05-30)

王鹏程[2](2018)在《牢固树立大环保理念紧紧抓住立法任务 提升地方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和执法水平》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王鹏程)8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玺玉在我市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大环保理念,紧紧抓住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任务,结合具体实际情况,了解发现真问题,为地方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提供配套措施,不断提升地方(本文来源于《白银日报》期刊2018-08-23)

刘田原[3](2018)在《论地方环保立法的现实问题与完善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九大确立了美丽中国的顶层设计与总体性制度供给,但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更需要地方立法层面的积极探索。我国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为地方环保立法提供了现实基础,目前《立法法》也已经为地方立法机关依法制定适合自身的地方性法规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实践中,各地方的环保立法工作仍存在着重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立法质量不高以及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度不够等现实问题。要完善这些问题,在地方环保立法的过程中要首先转变发展理念,明确绿色的立法宗旨;其次提高立法质量,保障地方的可操作性;再者推动公众参与,实现立法的民主化;最后加强中央领导,维护法制的统一性。(本文来源于《山东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张梦,阮长安,殷鹏[4](2017)在《我省为绿水青山搭建专属“保护伞”》一文中研究指出5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助力环保攀枝花《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达州《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宜宾《宜宾市翠屏山保护条例》眉山《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内江(本文来源于《四川日报》期刊2017-12-26)

姚婷[5](2017)在《山西生态环保地方立法述评》一文中研究指出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要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绿色多起来、山川美起来、人民生活质量高起来。这是总书记对山西发展的殷切希望,更为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目标和(本文来源于《发展导报》期刊2017-10-17)

李新艳[6](2017)在《兰州市地方环保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地方环保立法不仅在推进地方环保事业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而且能够补充和完善中央环保立法体系的不足,面对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环境状况不容乐观的现状,必须加快完善地方环保立法的步伐。以兰州市为考察对象,通过对该市环保立法的现状和所存在问题的研究,探索针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对策,以期提高兰州市的环境质量,并对全国其他地方的环保立法有所启发。(本文来源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4期)

李学辉[7](2017)在《强化地方环保立法监管刻不容缓》一文中研究指出要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努力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要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征求环境保护法规专家意见,使地方法规内容与上位法规要求相统一。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环境保护的核心规定要求是: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本文来源于《中国环境报》期刊2017-07-27)

刘丰,张兆平[8](2017)在《新晋地方立法主体环保法治模式研究——以邢台市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颁布,使得一批设区的市成为新晋地方立法主体。新法实施前后,这些地方立法机构,可谓是面临着艰巨的思维转变过程。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其中,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活动,作为发条中明定的地方立法权叁项主要内容之一,尤为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在环保和宏观管理方面,很多地方政府都面临着紧迫的挑战,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如何平衡经济发展与社会共同利益,日益在环保领域突出出来。在这样的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背景下,立法机制的适时调整,无疑为地方环保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7年10期)

吕敬美,苏喆[9](2016)在《两法衔接难题:宜地方人大立法分类破解——以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为例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之间衔接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地方法治水平的标志。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中各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难易程度可见一斑。虽然国务院2001年通过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决定都明确提出两法衔接的要求,四中、五中全会都强调推进司法改革,但两法衔接的操作并不顺畅,障碍的根子在于行政系统牵头多部门参与这种运动式、大水漫灌的行政主导模式取代了人大立法主导检察机关牵头的模式。两法衔接必须分门别类在单行法律和地方法规中具体规定。《环境保护法》缺乏操作性规定,《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规定的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范围过于狭窄,造成了环保法实施的瓶颈。当下,惟有地方人大通过立法确定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中的枢纽地位,《环境保护法》实施中的两法衔接才能顺畅,环境违法行为才能得到法律的有力惩治,环保执法才能从"棉花棒"变成"杀手锏"。(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6年10期)

李佳伟,胡涛[10](2016)在《既是责任,也是权利,更是支持 中山:地方立法探索环保工作新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市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实施本条例。"——《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市人民政府建立水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水环境保护的下列重大事项。"——《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七条(本文来源于《环境》期刊2016年04期)

地方环保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王鹏程)8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玺玉在我市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大环保理念,紧紧抓住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任务,结合具体实际情况,了解发现真问题,为地方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提供配套措施,不断提升地方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地方环保立法论文参考文献

[1].王园园.我省加强生态环保地方立法[N].河南法制报.2019

[2].王鹏程.牢固树立大环保理念紧紧抓住立法任务提升地方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和执法水平[N].白银日报.2018

[3].刘田原.论地方环保立法的现实问题与完善路径[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8

[4].张梦,阮长安,殷鹏.我省为绿水青山搭建专属“保护伞”[N].四川日报.2017

[5].姚婷.山西生态环保地方立法述评[N].发展导报.2017

[6].李新艳.兰州市地方环保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

[7].李学辉.强化地方环保立法监管刻不容缓[N].中国环境报.2017

[8].刘丰,张兆平.新晋地方立法主体环保法治模式研究——以邢台市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7

[9].吕敬美,苏喆.两法衔接难题:宜地方人大立法分类破解——以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为例的分析[J].河北法学.2016

[10].李佳伟,胡涛.既是责任,也是权利,更是支持中山:地方立法探索环保工作新机制[J].环境.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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